遵义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
1月24日,遵义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遵义市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任命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人员。
遵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范元平,副主任刘兴万、朱庆跃、刘志义、王晓东、汪先明、邓兆桃、况顺航,秘书长杨斌,以及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共35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刘兴万主持会议。
遵义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魏树旺列席会议,并作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命赵继锋等同志职务的议案说明。
按照审议通过的会议议程,会议集中听取、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命赵继锋等同志职务的议案、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免聂林等同志职务的议案;会议听取了拟任职人员作任职承诺;按照有关规定,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了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任命了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人员。
范元平为遵义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被任命人员参加了宪法宣誓仪式。
范元平指出,遵义市人大常委会的任命书,象征着国家权力,昭示着公仆责任,凝结着组织信任,代表着人民重托,承载着群众期盼。遵义市政府组成部门工作代表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市政府组成部门工作怎么样,遵义市改革发展就怎么样,老百姓对市政府的评价就怎么样。希望本次会议任命人员倍加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倍加珍惜时代提供的机遇和舞台,倍加珍惜组织的厚爱和重托,不负众望,不辱使命,恪尽职守,忠诚担当,带头依法行政、带头优化服务、带头转变作风、带头守信践诺、带头担当作为、带头廉洁奉公,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服务型政府、建设效率政府、建设诚信政府、建设有为政府、建设廉洁政府,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打造西部内陆开放新高地、建设黔川渝结合部中心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