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三举措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
为克服全市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的“过关心理”,坚定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持续整改不松懈、不懈怠,毕节市委组织开展***生态文明思想再学习,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下一步整改工作,强调要以清醒的头脑,高度的政治责任,持续不断抓实抓好后续整改任务,坚决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
保持高效运转机制。将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各项工作转交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合保留整改办人员,延续运转机制,持续强化统筹调度,严格对标对表推进问题整改到位。
持续推进问题整改。一是针对问题类型,分类实施整改。针对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件,2018年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件,各类专项督查反馈生态环保问题,以及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督察指出问题、交办信访问题,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定期调度整改推进情况,实行清单式销号管理。二是聚焦重点难点,逐一落实到位。紧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下沉督察期间指出的整改不到位、不彻底问题,省委环保督察和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发生重复投诉的问题和上级重点关注的信访投诉问题,督促责任主体制定科学合理的整改技术方案,明确措施路径、重点任务和目标时限,逐一将问题整改落实到位。针对容易反弹问题,及时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动态***问题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和重复投诉。三是严格标准对照,及时申报销号。对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严格按照“立行立改、边督边改”要求,强化“县(区)主体、行业统筹”的原则,对照办结标准加快整改落实,以清晰明了的办结认定及时申报办结销号。四是收集工作资料,规范建立档案。对申请整改销号的问题,按照“一个问题一个专档”的要求,全面收集材料规范建立整改工作档案;对非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建立独立档案规范入档备查。
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对各县(自治县、区)信访投诉问题,特别是重点问题整改,一是持续按照“条块结合、双线运行”的督导工作机制开展行业督查和分片区包保督查,持续保持生态环保问题整改的高压态势,逐级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对在督导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通过分析研判,实施发送工作提示、下发督办通知、实施提醒约谈、移交问责问效等预警手段,强化过程管控。三是对督查过程中发现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推进缓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存在虚假整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存在履职不到位、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现象的,强化考核问责,严肃追责问责,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增强环保问题整改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