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三措并举大力扶持学前教育发展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重要的民生保障工程。近日,我市出台《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全市“十二五”期间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目标任务,市财政将以此为契机,切实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扶持力度,努力促进全市学前教育健康快速发展。
一是加大投入,建立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实行“政府主导、公办为主、民办补充”的办园体制,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2011年市财政安排资金5000万元;确定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且连续三年要有明显提高,同时会同教育等部门加强调研,积极探索建立公办幼儿园生均补助制度,对困难家庭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给予及时资助;积极鼓励和扶持民办幼儿园办学,多渠道加大经费投入,建立学前教育多元化投入体制,逐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二是把握重点,突破学前教育薄弱环节。加大农村学前教育投入力度,支持农村幼儿园建设,丰富办学条件,着力保障留守儿童入园;强化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准确、合理确定幼儿园师生比,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落实公用、人员等经费,推动建立结构合理、业务精良的幼儿教师队伍;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支持开展幼儿教师培训,落实各项社保政策,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切实维护幼儿教师权益。
三是强化监管,提高学前教育投入绩效。配合物价等部门,合理制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各类收费行为,杜绝各种“乱收费”现象;配合教育部门研究制定幼儿园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各项财务收支管理,强化资金、资产监管,着力完善内部监控制度,提高各种资源使用效益;加强经费使用管理,适时开展学前教育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切实提升政府公共资源投入效应,推动全市学前教育事业实现健康、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