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六个方面加强网络市场监管
一是结合春节、“五一”、“端午”、“中秋”等节假日及避暑旅游、暑假等期间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强化网络销售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重点商品、重点网站监管,依法查处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标侵权等违法经营行为,核实和查询各网络经营企业的真实信息、检查经营者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违法广告、不正当竞争、传销等违法违章行为,严格查处恶意刷单炒信行为;
二是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分季度开展2018年网络经济户口专项检查,加强对在线旅游市场、购物网站等网站经营主体和网站内容进行检查,及时处理消费者在网上反映突出的问题和投诉,规范各类网络促销活动,检查网站2157户次。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市接到网购咨询24条,投诉举报5起,通过与投诉者及网店经营者协商解决4起,1起仍在调解中;
三是“双十一”期间,对网络经营企业实行网上巡查和实地巡查相结合的“双线巡查”,依托贵州省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对辖区180户网络经济户口进行网上检查,对326户网络经营户进行实地巡查。检查快递公司32家。立案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案件1件,结案1件,处罚款0.2万元。切实解决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四是拟定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力度的实施方案,从生产源头、流通渠道和消费终端进行全链条全方位整治,督促网络交易平台(网站)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维护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实地检查各类经营户6189户(次),监测广告354条(次),查处商标侵权案件14件,罚没款共计4.214万元;立案查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74件,罚没款共计59.2万元;
五是市工商局、公安局、市政府金融办等14个网络市场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开展网剑行动,融合、整合职能优势,实施跨部门协同监管、净化网络环境。行动中清理网上违法有害信息4029条;查办网络违法案件44件;检查邮政快递企业171家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6次。网上检查网站、网店2584个次;实地检查网站、网店经营者1128个次;检查电子商务产品生产加工单位20家次;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删除违法商品信息31条;责令整改网站54个;关闭网站1个;受理价格举报、投诉19件;查处网络违法案件15件,罚没款7.018万元。
六是开展“地沟油”网络交易监管工作,明确了检查内容、检查要求、完成时限,确保“地沟油”网络交易监管工作有序开展。实地检查食品生产经营户2722户(次),检查食品网站、网店经营户346个(次),对辖区内加盟美团的253户及“饿了么”的19户餐饮店市场主体进行检查。通过线上线下检查,未发现辖区存在通过网络购买“地沟油”或假冒伪劣食用油和侵犯品牌食用油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