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县六项措施力促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见成效
一是健全机构,加强领导。始终把农村危房改造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强化“一把手”责任,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实现主要领导直接挂帅,抽调精干人员集中办公,配备办公设备,落实办公经费,制定结合实际、可操作的工作方案。
二是超前安排,科学规划。始终坚持将农村危房改造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农村消防试点相结合,与产业发展相结合,与推进城镇化相结合;严格改造标准,以帮助困难群众改善基本居住条件为目的,按照“建得起,住得下,不浪费”的原则,确保政策的公平公正;同时认真结合农村风貌特点,注重规划指导,确保了民族建筑特色文化彰显,注重突出苗侗建筑文化特色。
三是加大政策宣传,全面依靠和动员群众。通过召开会议、印发资料、开展培训、政策宣讲,广泛宣传中央、省和州政策措施,在改造方式、搬迁选址等方面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由群众自主决定,充分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激发他们的主人翁精神,利用农户申请、村级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办法,张榜公示危改对象、等级评定、补助标准,全程接受监督,做到公正透明,程序规范;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完成。
四是整合资源,统筹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充分整合资源、统筹兼顾,坚持农户自筹为主、外部扶助为辅的原则,把发改、交通、水利、供电、扶贫、建设、民政等项目资金整合作为重要手段,完善危改村寨路、水、电、排水排污等设施。
五是突出重点,强力推进。把最危险房屋和最困难群众作为“重中之重”,优先解决重度危房户、五保户住房困难,切实解决“住有所居”问题;将人力物力向重点、难点村寨倾斜。
六是强化纪律,加强督查。始终把农危改工作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对质量、进度进行督查,切实做到抓好质量、抓好进度;全县实行调度制度,每月调度一次,明确时限,倒排工期,明确纪检、财政、审计等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工程又好又快实施。
2018年, 该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1841户,其中4类重点对象危房户1088户,其他对象户753户。截至目前,全县19乡镇已开工1841户,开工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