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宝人函〔2018〕53号关于深圳市宝安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182248号建议的答复
吴兰平(等13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速打通宝安区人才引进"最后一公里"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高层次人才材料提交后,合理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尽快尽早兑现人才待遇的建议。
为提升人才服务水平,优化服务流程,对区高层次人才认定与补贴发放流程进行了全面梳理,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进行了全面优化,大幅缩短业务办理时限。目前,我区高层次人才认定流程为申请、网上预审、形式审查、复核、公示、发放证书等步骤,由原承诺时限180天缩减为80天,相较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时限少10天。
除高层次认定程序优化以外,人才其他各类奖励补贴共60余项,其中32项奖励补贴发放由原来实际操作的60-120天压缩至35个工作日以内;13项奖励补贴发放由原来实际操作的60-120天压缩至39-84个工作日;教育卫生系统14项奖励补贴均压缩到60至84个工作日;区住房和建设局拟将租房补贴由每季度发放一次调整为每月发放一次,申请入住免租住房由不定期发布公告接受申请调整为每月发布房源接受申请。
二、关于在等待审核期间,解决人才子女入学、周转住房等问题的建议。
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子女入学解决办法的通知》(深人社发〔2014〕97号)及《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印发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宝发[2016]6号)等文件精神,有关高层次人才的住房保障、子女入学等待遇均与高层次人才的级别直接挂钩,且须在经市、区部门认定后方可按照人才级别分别享受住房保障、子女入学等待遇。在未完成人才认定程序前,相关职能部门无法判断其是否符合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和高层次人才的级别,也就无法提供对应待遇的落实。后续工作中,我局将加快做好人才认定工作,各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快速解决高层次人才的住房和子女入学需求,切实减少高层次人才等待时间。
三、关于政府应为人才引进单位提供储备住房的建议。
今年4月,我区发布了《宝安区关于加大企业人才住房供应力度的实施办法》(深宝规〔2018〕7号),将建立重点企业库和人才需求库,根据房源的情况将人才住房配租给用人单位,再由单位安排给符合条件的人才,一定程度的解决了单位没有储备用房用以引进人才的问题。
四、关于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和衔接,明确职责分工和办理内容,建立相关部门信息化协作平台,为人才业务的办理设立绿色通道的建议。
目前,高层次人才认定业务均已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受理,已实现“一门集中、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号连通”。出于专业角度考量,将不同领域的人才认定的后台审核审批分别交由各职能部门负责。因已实现“一门一网”办事,后台分部门审核审批对办事人无任何负面影响。区人才办(区委组织部)与区人力资源局、经济促进局、科技创新局已着手建立人才信息管理系统,并通过定期召开区人才工作联席会议,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研究人才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
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2018年6月1日
(联系人:马强,联系电话:299997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