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全面落实河长制呵护母亲河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省州《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的要求,全面建立以县、乡、村三级“河长”为主要内容的“河长制”组织体系,梳理确定了《荔波县县级河长名录》,确定县级河长17名,乡级河长16名,村级河长62名,并进行了公示,范围包括全县16条河的上下游、左右岸,实现了县、乡、村三级“河长”全覆盖,构成县乡村三级河长责任体系。同时,设立县、乡(镇)“河长制”办公室,落实了管理人员。县“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具体负责全县“河长制”日常工作。
(二)加大工作宣传力度。通过媒体、网络及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大力宣传“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群众环保意识,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水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使县城河道治理等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为“河长制”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对群众、在校师生及企业开展了6次宣传动员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树立樟江五级河长公示牌共17块,针对樟江河流域开展了6次巡河活动及3次联合执法检查行动,樟江河流经乡镇根据巡河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共开展了8次清河清岸行动,确保水环境问题得到迅速有效的解决。
(三)加快城乡污水处理步伐。近年来,樟江河沿岸共建成污水处理厂三座(县城一期、县城二期、朝阳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达10900吨/天。根据中央环保督查整改要求,正在新建县城三期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5000吨/天,项目建成后,可将樟江河沿岸集镇污水进行统一收集处理。但现阶段污水收集处理的重要工作任务仍是村寨污水的收集处理,樟江河沿岸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已获批列入2016年第一批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类中央建设基金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2.59亿元,分三期实施,覆盖樟江、淇江流域沿岸414个自然村寨,目前,农发行已注入388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县环保局已组织实施完成第一期41个沿河村寨污水治理项目。
(四)加大水利工程建设力度。荔波县多方筹集资金申报项目对樟江沿河进行了5次河道治理工作。结合航道规划、整合沿线资源,提升河道水环境整体风貌,同时充分考虑河道防洪特点完善污水收集系统,控制两岸水源污染,加大污水处理能力,提升湿地尾水水质,将水环境综合整治打造成横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水春河峡谷和大、小七孔景区的水上旅游线,并整合现有的优质景观资源,在现有市政交通网上,完善江滨慢行步道系统,丰富周边居民生活品质。目前正在实施樟江河回龙阁卡口拓宽工程,待项目实施完毕后,县城将形成封闭的防洪体系,既提升了河道行洪能力,又能巩固樟江河良好的水质现状。
(五)加大污染源治理。加大水污染整治力度,确保污水处理厂运行平稳,不断提高污水收集率。加大农牧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全面落实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规划,严格执行养殖场排放不达标“黑名单”制度。今年6月初,已对樟江水源保护敏感区内的水江养殖场进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