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县四举措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
为贯彻落实全省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暨“两区”划定电视电话会精神,按照国家九部委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要求,息烽县“四举措”全面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国家九部委要求,落实乡镇党委书记、村党支部书是第一责任人的领导体系,抓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积极作好动员部署和工作任务分解,确保工作安排部署到位,目标任务落实到位,人员分工到位。目前,已印发《息烽县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成立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发《息烽县高一格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
二、把握时间节点。明确村集体资产清查登记的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即各项报表的填报以2017年12月31日时点上的数据为准进行清查登记。明确完成村集体清产核产时间为2018年5月25日,即各乡镇必须在5月25日前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填报。
三、强化成果运用。各乡镇完成清产核资后,要将《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上报的数据与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管理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核对,存在差异的,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报批调整,确保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管理系统中的数据与此次清查上报数据一致,账实、帐证、帐表相符。
四、强化督导问责。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基础、保障农民财产权益的客观要求、加强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的有力举措。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落实问责相关规定,确保清产核资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