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四个一线提振基层干部精气神
一、人力资源向基层一线流动。一是针对贫困村派驻“县领导、县直部门、挂帮干部、派驻干部、社会企业、扶贫工作队、特岗扶贫员和村两委班子”等“八支队伍”,力保扶贫任务层层分解、举措件件落实、效果次次发挥。二是把不脱贫不调整、不摘帽不调离作为一条纪律,全面清退抽借调乡镇干部78名,保障脱贫攻坚期内乡镇班子和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三是出台《罗甸县关于开展“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年”活动实施意见》等文件,选派部门专业技术优秀年轻人才到乡镇挂职,引导乡镇人才扎根基层、为民服务。截至目前,共有16名干部当选为村支部书记,90名农业辅导员常驻各行政村。
二、福利待遇向基层一线提升。一是明确乡镇干部经济待遇高于县级机关同级干部的20%,乡镇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比例由原来的15%提高到20%;同等条件下,乡镇干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奖励标准在现有的基数上上浮20%,社区干部奖励标准在乡镇奖励基数上再上浮30%。二是不断规范完善县处级以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晋升考核审批机制,对获得省级以上表彰、连续两年获得州级表彰或连续三年获得县级表彰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落实乡镇副科级干部经济待遇。截至目前,共完成晋升和转任副处级(正科级)职数30人,股级干部享受副科级待遇68人,一线村干部享受乡镇副科级干部经济待遇6人。
三、选拔任用向基层一线倾斜。一是落实公务员考录到基层去、遴选选调从基层来“两个80%”政策,明确一线脱贫攻坚干部作为重点选拔和培养的对象,每年按照不低于提拔干部总数的40%提拔基层一线驻村干部。截至目前,共在基层一线提拔使用干部187人。二是大力实施“领头雁”工程,注重从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中选拔能攻坚拔寨的好干部进入乡镇领导班子队伍。截至目前,从优秀同步小康驻村干部和“第一书记”中提拔进入乡镇党政班子共37名。
四、关爱支持向基层一线延伸。一是安排5000万元资金扶持脱贫攻坚“大比武”活动,严格落实驻村工作组每年1万元的工作经费,驻村干部每人每月1100元生活补贴、每人50万元保额的意外伤害险及每年一次健康体检,全面完成村级“五小”建设,为基层干部工作生活创造良好条件。二是深入挖掘邓迎香、汪付珍、毛成根等先进基层典型代表,利用《今日罗甸》、罗甸县电视台等媒体集中宣传典型事迹,并大力向中央、省、州报刊、网站等媒体推送,营造关心基层、支持基层的浓厚氛围。2017年,共有5名基层一线干部、2个基层党组织被州级表彰为脱贫攻坚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30名基层一线干部、10个基层党组织被县级表彰为脱贫攻坚党员标兵和先进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