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排部署迎大庆防风险遏事故保安全集中整治行动
日前,贵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按照省安委办、省减灾办的通知要求,发出了《贵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迎大庆防风险遏事故保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决定从8月至10月在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组织开展“迎大庆、防风险、遏事故、保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以下简称“集中整治行动”)。
通知明确了集中整治行动组织领导、工作重点、阶段划分。成立由局长冉霞任组长,分管副局长龙林同志任副组长,局机关各处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对集中整治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成立专项督查组,由局领导带队适时对各地、各单位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工作的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通知强调,集中整治行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紧盯重点领域、重大活动、重要场所,督促各地各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综合治理,强化排查整治,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自然灾害风险,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发生,切实做到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安全形势稳定向好,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通知要求,集中整治行动必须坚持“一岗双责”,狠抓工作落实。局领导和处(室)负责人,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及“谁主管谁负责”和“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所分管(从事)业务环节安全生产工作的督导检查。各地各单位要按照集中整治行动要求,强化风险隐患防控,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自然灾害风险的水平。省局专项督查组每月不少于1次到各地开展督导工作,每次督查抽查不少于1个县,2个企业或现场。各地各单位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坚决防止集中整治行动走形式、简单化、一阵风。要强化工作落实,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要及时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实行清单交办,并进行***督促落实。对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防治履职不到位的,要组织实施约谈,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