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县五重保障助推医疗扶贫
一是落实“基本医保”补偿政策。对贫困人口实施“两减免、两提高、两扩大”,即:门诊、县域内住院、经转诊到县域外住院不设起付线,提高门诊、住院补偿比例5%,将28项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保保障范围,将家庭签约服务费用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
二是落实“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对贫困人口实施“一降、一提、一取”,将大病保险起付线由6000元下调至3000元,提高大病保险各费用段补偿比例10%,取消大病保险50万元封顶线。
三是落实“医疗救助”补偿政策。对计生“两户”家庭成员,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偿后剩余部分,由计生利益导向资金按50%的比例给予救助;贫困人口中的民政救助对象,剩余部分由民政医疗救助基金给予救助。
四是落实慢性病“医疗扶助”政策。投入347万建立财政兜底的慢性病医疗扶助“第四重医疗保障”制度,对29种慢性病和24种重大疾病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100%,目录外药品按45%-70%比例扶助,封顶线每人每年2万元。全县共认定贫困人口慢病大病患者人数922人次,救助922人次,兜底补偿83.63万元。
五是创新实施“极贫乡镇基金兜底”试点工作。建立省级极贫乡镇加勉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兜底基金200万,2017年共补偿贫困人口1760人次,兜底费用40.07万元,保障水平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