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贵州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2019年贵州省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综述
2019年,在***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全省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决策部署,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全力以赴推进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
建立完善制度体系
围绕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空间规划体系、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环境治理体系、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8个方面,实施180多项生态文明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完善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国家试点顺利推进
建设省级空间规划、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监察执法机构垂直管理、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绿色金融、生态环境大数据、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等10个国家级试点,取得19个“全国率先”的试验成果。
提升环境治理能力
狠抓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深入推进污染防治“五场战役”,持续抓好“双十工程”,大力开展长江经济带“三水共治”和“百千万”清河行动。突出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行动,持续深化草海、乌江、清水江、南明河等水环境综合治理。磷化工企业“以渣定产”持续推进。拆除网箱3.38万亩,实现全域“零网箱”。全省出境断面水质优良率保持100%。
法治体系制度创新
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条例等30余部配套法规。设立贵州生态环境保护法院。推动公检法配套的环境资源专门机构实现全覆盖,探索形成环境资源案件归口审理和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机制,开展由检察机关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意见,支持我省加快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实施生态司法修复,成立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和生态环境保护人民调解委员会,发布全国首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确认书。
严格评价责任追究
对各市(州)党委、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进行评价考核。制定生态文明建设标准体系框架及明细表。取消地处重点生态功能区的10个县GDP考核。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稳步扩大试点范围,强化审计结果应用。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和修复治理机制。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硬约束。强化生态环保“两把利剑”“两个问责”。
改革成效初步显现
经济增速持续领先。2019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3%,增速连续9年位居全国前列,绿色经济占比达42%,全省在高质量发展大道上稳步前进。生态环境不断优化,县城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98.3%,全省森林覆盖率59.95%,地表水水质状况总体优良。县城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94.1%和93.0%。完成营造林520万亩、治理石漠化1006平方公里、水土流失2720平方公里。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完成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75万户。世界自然遗产地数量居全国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