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之花结硕果千年古邑谱新篇——黄梅县民政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进机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全面落实中共黄冈市委统战部《关于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评分工作的通知》精神,黄梅县民政局将民族团结教育内容作为开展民政业务工作的特色和亮点,使黄梅民政系统成为了对外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窗口”。
一是加大宣传。黄梅县民政局为了把民族教育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充分利用了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在机关大厅宣传栏张贴“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等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利用机关大厅电子屏,定期滚动播放相关宣传视频,让干部职工在潜移默化中增强对中华文化的认同。通过民政微信公众号、民政局公共广播系统、今日头条等自媒体平台及时发布业务动态、及时报道民政工作开展情况。定期举办专题读书活动,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支部定期学、个人自觉学相结合的方式,做到人人懂民族政策、个个有大局意识;人人争当民族团结的表率、个个都是对外宣传的“窗口”。
二是联点帮扶。黄梅县民政局经常开展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脱贫攻坚联点帮扶活动。为积极争取少数民族群众的呼声、诉求能纳入 “十四五”专项规划,局历届领导上任后,都会主动了解少数民族职工的思想、工作、家庭生活状况,寻找民族团结工作的突破口,掌握民族团结工作的主动权。逢年过节,局领导都要带领干部职工对外来务工的少数民族群众进行走访慰问,对家庭生活困难的少数民族群众,及时关注他们的居住、子女入学及食宿习惯等情况,力所能及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多年来,就是从这些平常事情做起,赢得了我县各族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赖和爱戴、对党的民族政策的衷心拥护。
三是救助保障。根据《湖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生活困难且在县级人民政府宗教部门备案的宗教教职人员”可以单独申请纳入城乡低保救助待遇。截止到2020年5月,我县共有25名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被我局纳入城乡低保待遇,人均保障金额达到495元/月,保障了困难宗教教职人员的基本生活。
四是尊重风俗。自2015年全县殡葬管理专项整治以来,我局先后到独山镇、蔡山镇、大河镇等地,详细了解当地公益性公墓和治丧场所等公益性殡葬基础设施现状、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情况。仔细了解、登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认真听取当地少数民族群众对改善殡葬基础设施条件的意见和建议。我们投入了10多万元,在独山镇张福村征收2亩土地,用于我县回族民众(回族不火化)的土葬墓地建设,为妥善解决我县回民安葬问题打下了基础。
“家和万事兴,国泰千秋盛”。黄梅县民政局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会议精神,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贯穿到民政工作的各个领域,不断推动我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前发展,让“民族团结之花”在千年古县常开不败、越开越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