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黄梅县政务新媒体进行集中公示的公告
关于对黄梅县政务新媒体进行集中公示的公告
黄梅县政务新媒体,是指黄梅县各级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在微博、微信等第三方平台上开设的政务账号或应用,以及自行开发建设的移动客户端等。 为加强我县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促进政务新媒体的健康发展,根据《***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文件精神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县政府办公室在前期摸排审核的基础上,对我县正常运维的21个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备案,现集中公示如下:
一、政务微博:
1、平安黄梅https://weibo.com/hmga
2、黄梅气象的微博_微博 https://weibo.com/u/6628588891?is_all=1
二、政务微信公众号:
1、黄梅政府
2、平安黄梅
3、黄梅招商
4、黄梅新动能
5、黄梅旅游
6、黄梅镇人民政府
7、小池滨江新区
8、湖北省黄梅经济开发区
9、黄梅创业服务
10、黄梅食品药品监管
11、黄梅应急管理
12、黄梅统计
13、黄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4、黄梅退役军人
15、黄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16、黄梅精准扶贫
17、黄梅县疾控中心
18、黄梅信访
19、独山镇政府
请各政务公众号主管部门和乡镇充分认识移动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统筹推动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整体协同发展。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共同做好发布引导、舆情应对、网络安全等工作。杜绝“僵尸”、“睡眠”、“雷人雷语”、“不互动无服务”等现象发生,共同维护政府形象和公信力。凡不在此公示名单之列,未进行政务新媒体备案的,不得以政务新媒体名义发布政府官方信息,违者将报请公安机关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追究法律责任。
黄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