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社区建设红红火火
从高设标 扎实推进
黄梅县社区建设红红火火
“有了社区,我们办事方便多了,再不用东奔西跑了!”8月18日,黄梅镇沙岭社区居民黄仙娥在社区服务大厅顺利领到计划生育证后兴奋不已。据介绍,这是黄梅县扎实推进社区建设带来的一个新气象。
近三年来,我县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发展”的思路,大力创新机制体制,夯实社区发展基础,完善社区服务功能,社区建设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目前,全县共有40个社区居委会、县城社区13个。
2007年初,面对社区建设滞后的现状,黄梅县委、县政府将社区建设列为当年为民办理的“十件实事”之一,并将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十一五”规划。在组织广泛调研后,结合实际,出台了加强社区建设的一系列文件,并将县城城区社区由8个调整为13个。
我县围绕“建一流硬件设施、一流软件环境、一流服务机制、一流干部队伍”的目标,高标准推进社区建设。三年来,共投入1130万元用于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新建社区综合服务用房9个、改扩建4个,使社区平均用房面积达到410平方米,并完善了社区综合配套服务设施。同时,搭建服务平台,构建社区服务网络。在社区设立服务站,将民政、计生、劳动等相关部门的服务职能延伸到社区,推行“一站式”服务,使居民做到了“小事不出小区,大事不出社区”;在城区各社区设立慈善超市、文化活动中心等,并组建15支扶贫助困、青年志愿者等服务队,为居民提供服务,满足居民就近服务需求。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和在原有居委会、村委会干部中择优留用等形式,共为13个社区配备了65名干部,并不定期对其进行集中培训、分期轮训,提高了社区干部队伍素质。
建设是前提,发展是关键。我县重在建立长效机制,高水平发展社区。建立了党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各方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工作运行机制和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自治机制。将民政、公安、计生、劳动等相关部门的一些事项办理的初审权下放到社区,扩大居民自治范围,政府管理实现了由“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人口管理实现了由户籍管理向属地管理转变,社区公共事务实现了从单一的行政化管理向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和社会工作方法管理的转变;建立了用房联建、经费联筹、治安联防、环境联治、资源联享等共驻共建机制。驻社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除将单位一些闲置的楼房供社区办公服务外,还每年向所在社区捐赠共建共驻经费2000元,先后捐赠160多万元支援社区建设。县公安部门积极开展治安民警进社区活动,在公安系统选拨13名优秀女干警到社区担任兼职副书记、副主任,协助各社区成立了巡逻队,维护了一方稳定;县财政按照每个社区每年2万元的办公经费、工作人员每年1万元的工资列入财政预算,并让每个社区每年享受到费随事转和社区单位捐赠经费4万元,使社区经费得到了有效保障。
时下,“管理民主了,治安变好了,邻里和睦了,环境整洁了,生活质量提高了”已成为该县居民对社区建设成效的广泛赞誉和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