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保障农民工权益成效显著
6月18日,在我县一服装厂打工的王彩云、唐玉珍等43名农民工高兴地从该县劳动监察大队拿到了4.8万元的拖欠工资款。 近年来,我县把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利益、构建和谐黄梅的一项重要举措,建立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等有效措施,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针对交通、水利、建筑领域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矛盾突出问题,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印发了《关于在交通、水利、建筑等行业建立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要求交通、水利、建筑行业企业必须按工程合同造价的3%缴纳保证金。对连续三年无拖欠务工人员工资、无违反劳动用工管理规定等违法行为,以及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企业联合会评为先进单位的企业,可减免保证金。 我县劳动保障部门还成立农民工维权服务中心,建立农民工输出长效机制,并在浙江省杭州市等外地地区设立农民工维权中心,帮助在外农民工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难题,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目前已投入5万多元,在杭州设点并置办有关设备,完善有关制度,建立联系网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6月上旬,该县今年已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5起,涉及劳动者482人,清欠农民工工资62.5万元,清欠率达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