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杜绝清明节期间公车私用
4月3日,武穴市纪委出台《关于严禁清明节期间公车私用的通知》,重申公务用车纪律,严肃节日期间公车管理。全面推行节日期间公务用车管理登记备案制度,从源头和制度上杜绝清明节期间公车私用。
严明纪律。严禁违规使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和其他单位借用公车进行上述活动。明确规定:清明节期间,除工作需要外,公车一律封存停用。
登记备案。统一制定了《2014年清明节期间公务车辆管理及使用情况登记表》,要求各单位在清明节前把单位每辆公车的车牌号、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分管领导及联系电话、是否封存等相关情况,以正式表格报市纪委党风室备案。
加强督查。市纪委监察局成立督查专班,对全市清明节期间公车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公车私用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处理结果一律点名道姓曝光。在武穴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公布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对清明节期间公车私用情况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