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祥云(集团)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年湿法磷酸净化项目环境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相关规定,现将“湖北祥云(集团)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年湿法磷酸净化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湖北祥云(集团)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年湿法磷酸净化项目
2、建设性质:技改
3、建设单位:湖北祥云(集团)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湖北省武穴市田镇工业新区
5、项目总投资:56085万元
二、建设项目产排污情况汇总
根据对项目的工程污染分析,在采取一定的治理措施后,厂区废气、废水等均可达标排放,技改项目生产装置污染因素汇总见下表:
类别 | 污染源 名称 | 主要污染物名称 | 排放方式 | 处理措施 | |
废气 | 工艺废气 | 氟化物、H2S等 | 间歇 | 采用碱洗水洗装置吸收处理,对H2S和含氟气体吸收效率≥99%,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应标准要求。尾气由25m高内径0.6m排气筒A高空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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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烟气 | SO2、烟尘、NOx | 间歇 | 采用“文丘里麻石水膜除尘+双碱法脱硫”及脱硝工艺装置处理后,经过脱硫、除尘、后浓度符合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类区II时段规定,NOx浓度《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240 mg/m3(12kg/h)要求,烟气拟由50米高内径2.0米的烟囱B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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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罐区无组织废气 | 磷酸雾、硫酸雾 | 间歇 | 加强管理,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在厂外种植高大乔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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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 | 混合废水 | CODCr、BOD5、SS 、氨氮、氟化物、硫化物、磷酸盐 | 间歇 | 处理措施:技改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出水达到《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磷酸铵排放限值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一级标准要求后,经新厂区管网送至磷酸装置磷石膏渣再浆系统作再浆水回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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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 | 危险废物 | 脱色过滤渣,漂白过滤渣等 | 间歇 | 危废送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 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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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固体废物 | 煤灰渣,生活垃圾 | 煤灰渣外售作建材 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卫生填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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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
(1)大气环境
根据本项目的监测报告,该区域SO2、NO2、TSP、氟化物、H2S浓度均能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限值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限值。环境空气质量预测结果表明,对该项目产生的废气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后,项目排放的工艺废气和锅炉烟气叠加背景值后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限值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的标准限值要求,不会对周边环境敏感点产生影响。但为了避免非正常排放下大气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应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确保其废气稳定达标。
(2)地表水环境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技改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以及循环冷却水,项目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氨氮、氟化物、硫化物、磷酸盐等,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后,经新厂区排水管网送往新厂区已建成的磷铵工程装置,用于磷酸装置磷石膏渣再浆系统作再浆水回用,其水质和水量均能满足磷酸装置磷石膏渣再浆系统的要求,是可行的,且符合“一水多用”的原则,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
技改项目固体废物分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经妥善处理后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全部进行合理地利用和处置。经以上处理后,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4)声环境
项目生产噪声不造成厂界噪声超标,对厂外居区没有明显噪声影响,能满足功能区要求。
(5)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计算结果,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酸雾在厂界外无超标点,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控制范围为厂界内,故对厂址附近的保护目标不会产生任何影响。
四、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环境污染控制:施工机械选用低声级设备,并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规定进行施工,同时尽量避免夜间施工。施工场地实施洒水抑尘措施,减少物料露天堆放,减少对环境空气的污染。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弃渣送指定渣场堆放,生活垃圾送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2)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工程建设工程中可能做到挖填方平衡;严格控制施工临时占地,尽量避免占用农田、林地,减少植被破坏,临时占地需及时复垦,恢复植被。施工期要用种草、掩盖等措施,减少和控制水土流失。工程完成后及时绿化。
2、运营期环境治理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技改项目对于工艺萃取、浓缩单元等产生的工艺脱氟尾气首先进入文丘里洗涤塔用水洗涤后再经碱洗水洗塔装置进行净化,吸收效率可达99%以上,最终尾气经25m高烟囱排放;锅炉烟气:经“文丘里麻石水膜除尘+双碱法脱硫”及脱硝工艺处理后,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类区II时段规定的SO2 900mg/ m3、烟尘200mg/m3最高允许浓度限值、NOx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240 mg/m3(12kg/h)要求后由50米高烟囱高空排放;项目罐区酸雾无组织挥发量较少,对环境的影响较小,通过加强管理,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在厂外种植高大乔木,可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2)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等通过厂区污水处理设施采用成熟、可靠的物理和生物法处理工艺处理后经排水管网送至祥云老厂区,最终经老厂区总排口达标排放。
(3)固体废物影响减缓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不外排;煤灰渣外售做建材;生活垃圾送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收集处理。
(4)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隔音、吸声等防噪措施。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主要包括区域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污染防治措施论证、公众参与、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及监测等评价结论。
总之,拟建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在建设中和建成运行以后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气、污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在落实施清洁生产、严格采取本评价提出补充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以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方案和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可以按拟定规模及计划实施。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在本次信息公示后的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2、在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将通过适当方式,向提出意见的公众反馈意见处理情况。
3、建设单位将认真考虑公众意见,并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七、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祥云(集团)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冯先生 0713-6542467
八、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武汉工程大学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693号
联系人及电话:张先生 136****8526
电子邮箱:dygzhangli@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