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团风县分局团风县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示情况一览表(第八批至
序号 | 公示时间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9月24日 | D2HB202****70012 | 黄冈市团风县杜皮乡罗家山村,以修红色旅游线名义,开山采石,贩卖石头。 | 团风县 | 生态 | 经调查核实:该公路为黄冈市革命烈士陵园红色旅游公路,分别于2017年10月11日,11月23日由团风县发改局批复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全长11.9公里,建设单位为团风县交通运输局,施工单位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该项目于2019年12月开工建设,计划2021年12月底竣工通车。 为保障工期和拆迁户就近安置需要,“指挥部”在征求罗家山村民代表和群众代表同意的前提下,将该点作为公路建设的临时取土点和6户村民搬迁的安置点。但,未向团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履行报批手续。 经走访村“两委”干部、项目施工方和沿线群众了解到,在罗家山村六组与道观河公路连接处,有一处花岗岩山体被削方,产生的砂石料用于红色旅游线路基回填和驳岸工程,未对外经营贩卖。 综上,信访反映情况属实。 | 属实 | 一是团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红色旅游线临时取土点和搬迁安置点涉嫌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依法查处,按规定加快办理相关报批手续。同时加大非法取土、非法洗砂、非法盗采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健全联合巡查执法和源头监管机制,畅通群众举报渠道。 二是团风县交通运输局督促项目施工方依法取土、规范施工,对已破坏的山体复草复绿。 三是团风县杜皮乡政府协调办理搬迁安置点用地报批手续,完善安置点规划布局,引导搬迁户依法有序建房。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 | 9月24日 | D2HB202****70057 | 黄冈市团风县但店镇李家榜村三鹰石材有限公司开山毁林,破坏生态。 | 团风县 | 生态 | 经调查核实:信访反映对象为黄冈市三鹰石材有限公司,位于团风县但店镇六棵枫树村、李家塝村和沙塘坳村之间,主要业务为饰面用花岗岩露天开采。 2021年5月7日,团风县林业局对该公司占用林地0.4876公顷(4876平方米)做堆料场和堆沙场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责令其补办林地使用手续。目前,林地使用手续正在申请办理中。 信访反映情况属实。 | 属实 | 团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一是督促黄冈市三鹰石材有限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对超出审批范围使用的林地,迅速补办相关手续,二是开展严厉打击全县“三非”(即非法取土、非法洗砂、非法盗采)行动。 | 阶段性办结 | 无 |
3 | 9月24日 | D2HB202****00003 | 反映黄冈市团风县方高坪镇响水村8组的山头被开采后,留下很大的天坑,生态环境被严重破坏,目前正在进行生态修复工程虽然耗资千万,却没有实际进展。 | 团风县 | 大气 | 经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对象为团风县俊和矿业有限公司,位于团风县方高坪镇响水村8组,矿区开采面积0.1262平方公里,于2016年7月关闭。按照《团风县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已于2020年12月前完成矿山生态修复任务,目前,项目正处在3年复绿管护期内。 2021年9月,经现场核实,该公司矿区现有水坑2个,其中东侧水坑面积约800平方米,西侧水坑面积约400平方米。按照《团风县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要求,遗留矿坑作为附近农林作物灌溉水源予以保留。 该矿山生态修复工程花费162.27万元,于2021年6月经市、县两级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验收通过。2021年9月,经现场察看,矿区苗木长势良好,成活率较高,并安排有专人维护,但是矿区生态修复后与周边环境还没有完全融合,需要到复绿管护期后才能达到设计复绿效果。 综上所述,信访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 属实 | 一是由团风县城投公司督促施工单位在2024年1月1日前,加强项目日常巡查监管和养护等工作,并按照设计要求查漏补缺,全面整改,确保该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取得实效。二是由响水村配合团风县城投公司加强对辖区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的后期管护,防止人为破坏。
| 阶段性办结 | 无 |
4 | 9月24日 | D2HB202****20004 | 黄冈市团风县城南工业区鸿路钢结构有限公司离最近的小区不到100米,油漆作业没有经过任何处理直排,有臭味,小区居民身体有不适的情况,投诉后并未得到解决。 | 团风县 | 生态 | 经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对象湖北鸿路钢结构有限公司位于团风县经济开发区城南片区,已办理相关环保手续,主要产品为钢构件。 信访人反映3个事项: 1.关于“离最近的小区不到100米”问题。经查,该公司北边最近居民区距离北厂界33米,距离厂内车间北边外墙85米。信访人反映事项属实。 2.关于“油漆作业没有经过任何处理直排”问题。经查,该公司喷涂工艺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通过伸缩式喷漆房内风机形成负压,将涂装废气通过两层过滤棉吸附悬浮漆雾后,再由活性炭进一步吸附处理,通过18米高的排气筒排放。信访人反映事项不属实。 3.关于“有臭味,小区居民身体有不适的情况”问题。经连续几日现场检查,公司周边未闻到臭味。但经走访了解,该公司在钢构件油漆未干透即装货发货时,装载过程中会散发出油漆气味。偶有工人违反公司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擅自打开喷漆车间大门,导致油漆味外泄,对敏感人群可能造成不适。信访人反映事项属实。 4.关于“投诉后并未得到解决”问题。该公司为解决喷漆污染问题,于2016年10月投资近200万元将喷漆车间从北边搬迁到南边,远离居民区500多米;2016年至2017年间,投入400多万元建设11套专业密闭喷漆车间和11套喷漆废气处理设施,使废气处理后能达标排放;2020年5月公司尝试使用水性油漆,2020年5月至2021年8月期间,已使用水性漆108吨。该公司在设施运行上,严格规定“每天喷漆作业总时间不超过2小时,下午16:30后不再喷漆,并将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延长至晚上21时30分结束”;在规范管理上,建立和完善了环保管理制度,有专人专班负责喷涂规范作业、环保设备日常运维、更换过滤棉和活性炭、危废处置、违反环保制度处罚等工作。但由于涉环保邻避问题未彻底解决,上述整改措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扰民问题。信访人反映事项属实。 综上所述,信访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 属实 | 1.由团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督促湖北鸿路钢结构有限公司于2021年10底前科学制定大气污染治理方案,按方案设计要求进一步优化废气收集处理工艺;于2021年9月30日前,增补焊接烟雾收集处理设备80台套,使焊接烟雾收集处理设备达到140台套,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2.由团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督促企业加大厂区巡查频次,防止其他环保问题发生;督促企业强化值班巡查,严格管理喷漆生产车间及成品堆放仓库,防止废气外排;督促运输成品钢构件车辆及时驶离厂区、城区,防止长时间停靠致漆味扰民。 3.由团风县生态环境分局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督促企业喷漆作业时遵守操作规程,及时查处非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的违法行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保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生产废气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4.由团风县科经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成立工作专班,对该公司存在环保邻避相关问题,列出清单,研究方案,落实责任,限期解决。同时,积极为公司争取技改项目资金,帮扶企业加大水性油漆使用率。 | 阶段性办结 | 无 |
5 | 9月24日 | X2HB202****30042 | 黄冈市团风县贾庙乡熊家山村和漆家河村有企业在熊家山村和漆家河村开采铁矿十多年,毁坏山林,破坏生态。 | 团风县 | 生态 | 经调查核实:团风县贾庙乡熊家山村和漆家河村境内无铁矿开采企业。但自2002年至2018年间,陆续有四家饰面用花岗岩开采企业开采石材,分别为黄冈市三强大别山石材有限公司、湖北财富石业有限公司、团风县胜利石材有限公司、黄冈市松田石材有限公司,现均已彻底关闭。为加快矿山修复治理工作,2018年底,团风县确定贾庙乡政府为四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责任主体单位。目前,贾庙乡政府正组织第三方公司开展矿山地质生态环境治理工作。 信访人反映2个事项: 1.关于“开采铁矿十多年”问题。自2002年至2018年,贾庙乡熊家山村和漆家河村境内17年间所开采矿种均为饰面用花岗岩,贾庙乡境内没有铁矿资源,也没有开采铁矿的企业。信访人反映事项不属实。 2.关于“毁坏山林,破坏生态”问题。经查,四家企业均为露天开采,过去开采过程中采坑破坏山林,废石废渣无序堆放,破坏生态环境。四家矿山陆续关停后,虽撤除了机械设备和办公厂房,停止了对周边生态环境的破坏,但后续修复治理工作推进缓慢。湖北财富石业有限公司、团风县胜利石材有限公司废石废渣等固体废物清理率仅达到60%和30%。湖北财富石业有限公司废弃坑口植树复绿仅占矿区修复面积的65%。黄冈市三强大别山石材有限公司植树复绿仅占矿区修复面积的10%。信访人反映事项属实。 综上所述,信访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 属实 | 1.由贾庙乡政府督促第三方公司按照相关要求加快治理修复项目建设进度,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和养护等工作。进一步完善尾矿治理、沟渠修复、植草复绿、挡土护坡、土地平整等生态修复工程。抓好秋冬季节植树造林,补绿护绿,有序恢复矿区生态环境,在2022年12月底前完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任务。 2.由熊家山村、漆家河村配合团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对辖区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的后期管护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巩固修复成果,防止人为破坏。 3.由贾庙乡政府和团风县应急管理局定期对矿山恢复治理工作开展安全检查,并督促指导第三方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4.由团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2021年11月底前,全面排查团风县历史遗留矿山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 | 阶段性办结 | 无 |
6 | 9月24日 | X2HB202****40023 | 黄冈市团风县杜皮乡於杨岗村、罗家山村及麻城市夫子河一带私自挖山破坏生态。 | 团风县 麻城市 合办 | 生态 | 经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对象为的团风县杜皮乡於杨岗村、罗家山村与麻城市夫子河镇。 信访人反映了3个事项: 1.关于“黄冈市团风县杜皮乡於杨岗村私自挖山破坏生态”的问题。经现场核实,杜皮乡於杨岗村19组(徐家垅)寄养汊处有一处挖山取土点,系於杨岗村村民为加固水库埂,于2021年2月挖山取土。挖土量6805.6立方米,未办理相关手续。该村民取土除水库埂加固外,还存在对外销售牟利的行为。团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对以上两个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信访人反映事项属实。 2.关于“黄冈市团风县杜皮乡罗家山村私自挖山破坏生态”的问题。经查,杜皮乡罗家山村境内共有两处挖山取土点,一处场地已平整,一处山体被挖。已平整场地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公路建设的临时取土点和村民搬迁的安置点,已征求罗家山村民代表和群众代表集体同意,目前正在向团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批;另一处花岗岩山体被削方,为项目施工方按路基规划设计要求施工造成,该处山体规划设计削方13916立方米,实际削方约13500立方米,符合设计要求。信访人反映事项属实。 3.关于“麻城市夫子河一带私自挖山破坏生态”的问题。经麻城市夫子河镇政府批准同意,于2021年3月在夫子河镇接天山村坳口楼至黄岩地段修建了一条长1210米、宽6米的森林防火隔离带,该工程属于森林防火的公益性项目,但至今取得使用林地许可手续。信访人反映事项属实。 综上所述,信访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 属实 | 1.由团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杜皮乡於杨岗村、罗家山村私自挖山涉嫌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依法查处到位,并依法依规办理罗家山村取土点和搬迁安置点的报批手续。 2.由团风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该公路建设项目日常监管,督促项目施工方依法取土、规范施工,加强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在2021年11月上旬前对已破坏山体完成复草复绿,切实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群众利益。 3.由团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严厉打击全县“三非”(即非法取土、非法洗砂、非法盗采)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 4.由麻城市林业局督促夫子河镇政府在2021年11月底前办理接天山村坳口楼至黄岩地段森林防火隔离带的使用林地许可手续。 5.夫子河镇政府成立工作专班对所辖区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巡查,杜绝破坏自然生态的行为发生。 | 阶段性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