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审计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跨上新台阶
近几年来,县审计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业务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市、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的要求,大力推进审计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综治工作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实现了综治工作经常化,管理水平跨上了新台阶,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综治责任。局党组始终把综合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团风县审计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领导小组职责和小组成员分工,明确各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定期召开综治工作会议并部署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分工明确,加强检查督办。局机关制定了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责任制的具体实施意见,加强检查指导和督促,突出“平安审计”创建重点。积极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综合治理和“平安审计”创建工作,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制,把“平安审计”建设的实绩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把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一岗双责”,把安全目标责任层层分解到股、室部门和分解到人,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落实好分管领导和部门股室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尤其是外出审计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制度不健全,明确规定责任不落实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强化宣传教育,增强防范意识。首先结合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明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意义,提高干部职工法制水平,增强遵纪守法、参与防范工作的自觉性和防范意识。其次结合审计机关工作职能,广泛开展《审计法》和《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做好《法制度大别山》的关注宣传和积极开展“一感两度两率”电话测评的宣传工作,让全体审计人员参与平安创建,树立法纪意识和服务理念,做到文明审计、依法审计、审计为民。最后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责任书》内容,促使每个审计人员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四重视日常工作,促进社会和谐。一是实施整体联动,全民参与社会治安管理。以局党组织为核心,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全体职工积极加入维护社会治安的行列,随时提高警惕,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狠抓落实,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及时处理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敏感性问题,避免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三是加强机关管理,群防群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治安、卫生和精神文明教育,规范行为,促使审计人员做到文明审计、廉洁审计,促进了审计机关各项工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