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喜获湖北省法律援助百优案例优秀奖
近日,由我县法律援助中心选送,湖北鄂东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颖承办的《法律援助来维权 外企农民工露笑颜》法律援助案例,荣获湖北省司法厅组织评选的湖北省法律援助百优案例优秀奖。
2005年至2010年,姚某等六人先后入职某箱包有限公司(外资企业)。2015年1月,该箱包公司为达到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目的,用扣发工资的形式胁迫姚某等六名农民工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声明》。姚某等六名农民工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申请法律援助。在了解完基本情况后,团风县法律援助中心决定对该案提供法律援助,并迅速开通“农民工绿色通道”,指派湖北鄂东律师事务所王颖律师承办此案。王颖律师办理该案时,多次与姚某等六名农民工交谈了解案情,并积极调取相关证据材料。在团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上,代理人围绕《解除劳动关系声明》是否有效、用人单位应该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和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等三个方面展开,利用现有证据和法律依据支撑仲裁请求,获得了仲裁庭的认可和支持,有效地维护了姚某等六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该箱包公司不服团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定,向团风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确认解除劳动关系,该箱包公司支付姚某等六名农民工相应的经济补偿,相关保险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
姚某等六人劳动合同纠纷案涉及人数较多、社会影响较大,对此类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姚某等六名农民工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向法律援助中心求助,体现了农民工法律意识的增强,发挥了法律援助中心对弱势群体的帮扶作用。
我县法律援助中心将以此为契机,继续发扬成绩,戒骄戒躁,不辜负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始终把“为政府解难、为困难群众解忧”作为出发点,力争多办案,办好案,出更多典型精品案例,充分发挥好典型案例的引领示范作用,全面提高案件质量,补齐工作短板,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