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资源局坚持四个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近年来,县国土资源局坚持“从严治党”方针,以“三严三实”活动为载体,以履职尽责为抓手,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力地推进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和乡镇所长为成员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即“主责办”)。主责办设在局办公室,局办公室主任兼任主责办主任,下设综合协调、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宣传报道四个专班,明确了各专班负责人和工作职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专班经常抓”的工作机制。
二是强化学习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培训计划,认真传达学习上级精神。局党组多次组织专题学习会,学习贯彻******系列讲话精神和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强化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在县委党校召开了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安排部署会,营造了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和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的良好氛围。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修改、充实、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党组工作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实施办法》《县国土资源局工作规则》《行政审批会审制度》《机关车辆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财务管理规定》一批规章制度,建立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
四是强化作风建设。把查处“为官不为”、乱作为、慢作为作为工作重点,加大了检查力度,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全系统工作作风进行随机暗访。局党组、纪检组开展明查暗访20多次,发现问题15人次,警示约谈8人,通报批评2人,行政处分4人,实现了干部队伍作风的进一步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