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退城入园老厂区土地收回补偿方案的公
一、拟收回土地面积及估价
(一)地皮权属及面积
收回土地位于县城西门义水北路北侧原老厂区,按国资局公示确认土地面积109848.3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共由6块土地组成,其中:1、证号(2014)01881,面积2707.66平方米;2、证号(2014)01882,面积3300.2平方米;3、证号(2014)01922,面积84270.46平方米;4、证号(2014)01907,面积11941平方米;5、证号(2014)01908,面积3999.5平方米;6、证号(2014)01909,面积3629.5平方米。
(二)土地及地上附属建筑评估价格
按县国资局公示确认的评估总价款为6695.9119万元,包括:工业用地剩余年期评估价款3483.041万元;收回土地上现有房屋及附属建筑屋和构筑物补偿款3212.8707万元。
二、土地收回补偿方案
(一)由县国土局按县国资局【2016】15号批复确认的土地及地上附属物和构筑物评估价款与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土地收回补偿协议。
(二)由县财政局在土地出让收益中支付土地收回补偿款。
(三)由湖北省宏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收回土地场内厂房及设备的搬迁工作。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