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推行三条法则套牢负责人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为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推动为民服务零距离活动深入开展,今年,铜川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积极探索,出台三条法则,套牢餐饮服务和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进一步强化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为民服务意识。
第一条法则,推行餐饮服务及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培训考试制度。凡新开办或延续申请餐饮服务和药品经营许可的企业负责人,必须参加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的培训考试,主要内容为饮食用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重点思考和回答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如何使本企业做到确保饮食用药安全。通过培训考试,强化其守法意识和责任意识。许可申请人在考试合格后,方可受理其申请,否则不予受理。
第二条法则,推行餐饮服务及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约谈制度。新开办企业负责人考试结束后对其进行首次约谈,针对其考试回答的内容,强调不足之处和作为负责任应注意的事项。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存在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或要求其整改而未整改的企业,在严格执法的前提下,对其主要责任人进行谈话教育,帮助分析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以及可能存在的隐患,使其认识错误,提高管理水平,并建立约谈档案。对每年约谈超过三次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督名单,加大监督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约谈由监管业务科室、监察室和分管领导参加。
第三条法则,推行餐饮服务及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安全承诺制度。餐饮、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对自己提供的餐饮服务或药品服务做出书面质量安全承诺,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规范管理、优质服务,如有违背自愿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承诺书由企业法人代表亲自书写并按指印,安全承诺书及法人代表(负责人)或业主照片要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悬挂,自觉接受广大消费者监督。
以上考试卷、承诺书、约谈记录均纳入许可档案资料管理。三项法则的推行,进一步落实了企业法人作为餐饮服务和药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使餐饮单位和药品企业守法经营、优质服务,真正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饭,用上放心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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