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镇茶南路(原电影公司)12号商铺经营权招租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镇茶南路(原电影公司)1、2号商铺经营管理质量,搞活经济,增加人民群众的消费方式,更好地服务于广大的消费者,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租原则
本次公开招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招租项目
本次招租项目为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镇茶南路(原电影公司)1、2号商铺为期三年的经营权承包,通过公开招租形式选择承包给竞租中标人。
三、招租基本情况及条件
1.项目名称及编号: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镇茶南路(原电影公司)1、2号商铺经营权(项目编号:GXBG-2022-GC-005)
2.招租内容: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镇茶南路(原电影公司)1、2号商铺为期三年的承包经营权
3.经营范围、面积:服装(只能在此规定的经营范围内经营),店铺面积50㎡。 4.市场现状:紧邻主街,人流量大,交通便利,成熟运营
5.承包期限:三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6.招租文件费:500元(报名时购买招租文件,未购买招租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7.竞租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
四、招租方式
1、招租方式:采取公开招租、暗标报价的方式。
2、竞租人资格条件:
①本次公开招租面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自然人公开招租。
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③竞租人应遵守本办法、竞价规则、招租文件,在承租期间运营管理恭城镇茶南路(原电影公司)1、2号商铺中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政府管理要求,不得从事非法经营。
④若承租方在本承租期间进行其他行为、活动、事情或其他作为,违反或触犯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而造成损失的,承租方应负赔偿责任及其它法律责任,招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须做任何赔偿。
⑤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内,如遇到招租方重新规划建设或者上级文件不准对外租赁,自行解除合同,招租方不负担承租方的任何经济损失。解除合同之日,如有剩余租金将按租用时间比例退还承租方,并退还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
3、招租租金控制价:为了租户能长期经营、合理经营、有利经营,便于招租人的管理,长期租赁,杜绝无序竞争,恶意竞争,本项目设置上限价及下限价:
上限招租租金控制价为:¥6000.00元/月,下限招租租金控制价为:¥4600.00元/月。(租期内租金三年不递增)
4、竞租投标保证金:竞租人报名后必须足额交纳竞租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 万元,交纳竞租投标保证金的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下午5时00分前到账。未中标的竞租投标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息返还。
五、公开招租程序
1、公告发布及时间:张贴于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镇茶南路(原电影公司)1、2号商铺及发布在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ongcheng.gov.cn/),信息发布时间为2022年4月12日至2022年4月19日下午5时00分止。
2、竞租投标保证金:有意参加竞租者应仔细阅读公开招租文件,有疑问可向招租方咨询,可以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招租方报名,并将保证金从竞租人的账户以转账形式转入到达下列指定账户:【转账时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可简写,如:**号商铺投标保证金),不注明的按废标处理】
开户名称: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恭城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恭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区分理处
账 号:3317***********6
3、报名时间:2022年4月12日至2022年4月19日下午5时00分止。
4、报名地点: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恭城分公司(恭城瑶族自治县城中西路八巷城中城小区1-1#门面),联系人:黎先生,联系电话:8221999。
5、报名方法:拟参加竞租者应按照公告规定的日期及地点到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恭城分公司报名(拟参加竞租者可到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恭城分公司购买招租文件,若有疑问,应在报名前向招租方或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恭城分公司咨询。一旦报名视为无异议),并向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恭城分公司提交以下资料:
(1)填写清楚、完整的报名登记表。
(2)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提供委托书原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6、招租报名截止后,如只有一个或两个以上竞租人报名的,代理机构即按规定组织开标并进行评审。
六、开标时间、地点、投标竞价
1、开标时间:2022年4月20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地点:恭城瑶族自治县新华书店集团办公楼二楼会议室【茶东路5号(汇源果汁厂对面)】
2、因疫情防控原因,竞租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登记后需离开现场,由监督单位监督开标、评标过程(开标、评标均全程录像)。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参加的还须提供委托书原件)、保证金凭证原件核查。
3、本次竞租采用暗标报价形式,由竞租人根据招租文件要求编制竞租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致开标现场。竞价人出价不得低于或高于招租租金上限或下限价,低于或高于招租租金上限或下限价的为废标。
4、在开标后,由评委对本次投标的相关标书进行评审,评审完后公布竞租中标人。
5、未报名购买招租文件的,不接受投标。
七、合同签订、款项支付及移交手续
1、竞得人须在中标后五日内交清相关费用后领取中租通知书。
2、合同签订:竞得人在领取中租通知书后十天内与招租方签订《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镇茶南路(原电影公司)1、2号商铺租赁合同》。
3、款项支付:竞得人须在与招租方签订合同的同时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和第一个月租金。
4、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镇茶南路(原电影公司)1、2号商铺移交后,未经招租人同意不得转租,经营所需证照由承租方自行申领和办理,所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1、竞租人未按照招租文件要求履行职责的,发生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行为的,或者未能履约的,其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并取消其承租资格。
2、竞得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应付款项。若未按时足额支付,其竞租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承租资格。
3、竞得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与招租方签订《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镇茶南路(原电影公司)1、2号商铺租赁合同》的,取消其承租资格,并不予退还其竞租投标保证金。
***恭城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宣传部
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