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22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公告
关于实施2022 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公告
2022-09-27 15:00:00 来源: 灵川县林业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做好 2022 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林营发〔2022〕30号)、《关于营造林项目补贴政策实行阳光管理的通知》(桂林营发〔2011〕128号)精神,现将自治区林业局下达我县2022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的面积、树种、补贴标准和要求等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范围:指标任务为800亩,造林前地类要求必须是林业用地。
二、补贴标准:不高于500元/亩。
三、造林树种:针、阔乔木树种。
四、补贴兑现方式:当年完成造林且经县级林业部门核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兑现全部补助资金,资金直接划入造林户在信用社开户的银行账户。
五、任务分配方式:
根据自治区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级营林计划指标分配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林办营字〔2014〕8号精神,由造林户自愿并向县林业局提交申请(申请表在县林业局领取),县林业局委派工作人员实地核实后,根据实际造林面积按照由大到小顺序安排,直至任务安排完为止。
六、造林的相关要求:
1、造林必须符合国家《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16)规定的要求,造林苗木必须是良种壮苗。
2、造林地块前期地类为有林地的必须是具有合法采伐林木手续,涉及无证违法采伐林木的地块不得纳入项目补贴。
3、必须是《公告》发布以后实施的人工造林,造林方式必须是人工植苗造林(不含萌芽更新造林),且造林成活率达到85%以的人工造林才能纳入项目任务,造林时间必须于2023年5月底完成。
4、造林地块不得与其它重点林业项目重叠,如退耕还林项目,珠防林项目等项目地块。
灵川县林业局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