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谢志强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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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05日发表
明府字[2005] 47号
关于谢志强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
谢志强同志任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陈国坚同志任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保留正局级)。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
二○○五年七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人事 任免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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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办、政协办,区纪委,
区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驻区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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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 2005年6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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