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根据《防城港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办发〔2019〕9号)的任务分工,涉及我区相关职能的问题已整改。现将有关整改验收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天(11月15日至11月20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向防城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进行举报投诉。投诉电话:0770- 3252359
***:1.防城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验收公示(问题二十)
2.防城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验收公示(问题十)
3.防城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验收公示(问题十四)
防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