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公示
2022年是“十四五”规划全面实施的关键之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及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市司法局的指导帮助下,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法治思想,紧扣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质效,先后获得“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省级平安建设先进区”“全省去冬今春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四川省乡村振兴先进区”等多项荣誉,为南溪勇当宜宾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主力军和示范区提供强力的法治保障。
一、以***法治思想为指导,正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方向
一是规划引领实践学。以***法治思想为统揽,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宜宾市南溪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分工方案(2021—2025年)》《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等要求,加快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领导干部带头学。紧盯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把***法治思想列入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列入本级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2022年,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开展会前学法30余次,学法课题70余项。开设“领导干部说法”专栏和“一把手”谈履责专栏,发表文章35期。向领导干部发放《***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60本。三是分层分类全面学。将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纳入“八五”普法规划重点宣传内容、“法律十二进”巡讲内容,综合利用学习强国、“仙源南溪”APP、专题讲座、宣讲报告会等平台载体进行宣传。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发放《宪法》《***法治思想》《民法典》等各类法律法规资料1万余份,推动***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入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
二、以示范创建为引领,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新突破
一是坚持“一盘棋”强统筹。印发《宜宾市南溪区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先后召开各类推进会议16次,做到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安排、同督促、同考核。不断增强工作组织力,统筹协调区级部门、各镇(街道)力量,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二是坚持“一条心”抓创建。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平台作用,广泛开展多层面、多领域的法治宣传活动。通过视频展播、横幅标语、微信公众号、“村村通”广播、“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专栏等载体开展各类宣传100余次,积极引导广大市民争做法治政府建设的支持者、宣传者、参与者、维护者。三是坚持“一体化”夯基础。围绕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体系等九大基础任务,坚决把牢法治能力、依法行政、监督制约“三道关口”,持续抓实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放管服”改革、法德共治“三项重点”,高质量推进示范创建取得实效。四是坚持“一股劲”冲目标。持续巩固中国营商环境百佳示范县、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2021年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区等成果,对照创建标准认真查找短板、改进不足,打造特色品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助推我区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三、做好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强化重点领域安全执法监管。制定安全监察执法计划,坚持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双随机”“黑名单”、联合惩戒、新闻曝光等措施,以“护安2022”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为抓手,全方位开展安全执法检查和打非治违行动,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查处。二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将宜宾市南溪区安全监察执法大队更名为宜宾市南溪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区应急管理局名义统一执法。南溪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更名为宜宾市南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隶属于宜宾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并挂牌。成立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分设5个中队(农业、渔业、林业、畜牧、综合)。多部门联合开展“春雷行动2022”“文化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形成执法合力。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不断健全完善我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工作格局,执法部门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在全区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六五”世界环境日等一月一主题普法活动100余场次。通过“南溪发布”“法治南溪”“南溪智慧政法”等20余个包含普法内容的微信公众号开展各类普法宣传300余次。四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托四川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平台,结合2022年行政执法人员技能“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能力提升,组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理论和业务知识考试360余人次。持续深入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邀请人大、检察院等部门对五个重点领域执法单位2021年度以来的90份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并形成评查意见书。强化政府权力制约监管,加强“府院”联系,制定《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检察院 宜宾市南溪区司法局关于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协作配合的办法》(南检会〔2022〕5号),司法建议回复办理率、法院生效裁判执行率均达100%。
四、严格依法决策,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一是突出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依法科学。严格执行《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的通知》(南府发〔2021〕3号),2022年共开展合法性审查413件次。在南溪街道、裴石镇等中心镇全面铺开司法所服务镇街合法性审查工作,裴石司法所2022年8月在全省司法所长示范培训班作交流发言(系全市唯一)。持续发挥法律顾问团作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决策提供各类建议100余条。制定《南溪区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办法》,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3件。二是突出公众参与,保障群众利益决策机制。印发《南溪区重大行政决策征求公众意见制度(试行)》《南溪区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制度(试行)》,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通过举办听证会、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制定《南溪区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办法(试行)》,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制度,编制2022年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目前已公示4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法律咨询作用,目前全区有公职律师20名、党政机关法律顾问30余名。三是突出巡察考核,权力运行得到有效监督。将遵循法定权限和决策程序作为纳入对党组(党委)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巡察监督内容,对各单位重大事项是否严格按照“三重一大”程序办理、是否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情况进行巡察。
五、健全制度体系,推进依法行政规范高效
一是积极配合立法。围绕社会治理、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积极配合宜宾市做好立法研究、立法协调和立法风险评估,就《宜宾市城乡绿化条例(草案代拟稿)》《宜宾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草案代拟稿)》《宜宾市养犬管理办法(草案)》向各主要执法单位征求意见建议,认真梳理各主要执法单位提出的问题、整合意见建议,形成意见建议共13条,并及时向市级层面沟通反馈。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坚持党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领导,制定、修改过程中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本级党委请示报告。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率达100%。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对《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等相关事宜的通告》(南府通〔2021〕7号)开展后评估工作。三是严格落实备案审查制度。按照《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布之日起30日内将备案报告、规范性文件文本、起草说明、制定依据、审查意见书报市政府、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六、依法化解矛盾,持续增强法治服务效能
一是行政调解工作有序开展。以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为依托,各相关部门加强工作衔接,畅通调解渠道,打破信息壁垒,切实落实好行政调解工作职责,努力将纠纷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不断推进行政调解工作迈上新台阶。2022年共调解行政调解案件100余件。二是“矛调中心”建设不断推进。区矛盾纠纷协调中心与区群众工作中心合署办公,落实事业编制1名,采取“常驻+轮驻+临驻”相结合的方式实体化运行。组建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物业管理纠纷等13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有针对性化解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物业管理等专业性较强的矛盾纠纷。2022年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388件。三是行政复议改革持续升华。在区司法局挂牌设立“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与应诉办公室”,增核事业编制2名。投入20余万元采购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等办案专用设备,在政府网站和区司法局行政复议接待场所公开受理范围、条件等事项,提供申请书格式样本,落实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2022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2件,组织律师、专家等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会6次。四是行政应诉行为不断规范。严格按照《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南府办函〔2017〕***号)要求,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2022年我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为100%,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成效显著。五是基层治理效能明显提升。创新网格治理服务新模式的实践与探索,建立健全网格组织体系、细化网格服务层次、搭建网格共治平台,着力推动网格人员互补、平台互补、资源互补,以“小网格”激发基层治理“大活力”。践行枫桥经验,长兴司法所被授予第三批省级“枫桥式”司法所、裴石税务分局成功创建省级“枫桥式”税务分局,仙源街道被评为“2021年全省基层治理示范街道(镇)”,南溪街道南山社区和仙源街道仙源社区、学府社区、川主社区被评为“2021年全省基层治理示范社区”。
七、立足职能转变,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推行“政务+金融+统战”服务。实施“双培双强”计划,加强市场主体培育探索开展创新工作,将政务服务融入金融、寄递、统战等工作,探索深化政务服务+金融+统战服务。二是全面推动“证照分离”改革。推行“马上办”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对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实行马上办、当场办、当场办结,办理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缩至4个小时。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对215项后置审批事项实行“先照后证”。三是深化公安系统“放管服”改革。推行“一门办”“就近办”“智慧办”,集中授权“一门办”,实现集成办理“一体化”。充分利用企业开办信息实时推送平台,将企业登记数据信息与市公安局南溪分局、区税务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共享,将涉企登记、备案方面的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等一般性信息,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企业“一照一码”走天下。四是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全面落实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送审的合法性审查文件是否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发挥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作用,2022年,各部门单位起草涉及公平竞争文件217个,经审查217个文件全部符合标准,无拟废止的文件,无适用例外规定的文件。五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印发《宜宾市南溪区“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南溪区法律顾问团1个,巾帼维权律师服务团1个,完成全区126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2022年新成立律师事务所1个,新增律师4名。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开展在监服刑人员家属远程视频会见298次。积极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等30余次,2022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23件,接待法律咨询895件,办理公证469件。
八、利用现代化科技,持续加快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审批事项线上办。坚持“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原则,全区27个审批部门(单位)、1256项审批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实现不见面审批。设立“川渝通办”综合窗口,统一办理43项涉及本地区的川渝通办事项,2022年共办理川渝通办业务151件。二是服务事项清单制。精细化梳理依申请办理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从企业群众需求角度出发,区分受理情形,明确事项受理标准,规范审查细则,为综合窗口受理及后台审批提供依据,逐步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零自由裁量”。三是服务能力强提升。实施政务服务“百日冲刺”行动和“一网通办”能力巩固行动,实现事项认领率等“五个百分百”,初步实现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受理、分发、监督、评价功能。持续推动“互联网+监管”,目前,全区共认领监管事项清单1122条,目录清单认领率达100%,全区各监管部门累计录入监管行为数据118***条。四是“法治账图”全覆盖。印发《宜宾市南溪区推广应用“1+8”示范试点成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完成时限等相关要求,法治账图绘制工作覆盖全区39个部门和9个镇(街道)。将“1+8”示范试点成果推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建立定期通报提醒制度。
九、运用法治思维,持续抓好突发事件处置和常态化疫情防控
一是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修改完善《南溪区应对奥密克戎新冠肺炎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完善应急处置工作职责、处置措施、流程。通过桌面推演、实战演练、盲演等方式,开展5次全流程全要素演练,检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全面提升全区应急处置能力。印发《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处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规违法行为的通告》(南府通〔2022〕2号),要求各部门严格对照落实相关工作。二是强化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南溪区疫情防控督查问责联动工作机制》,对全区各部门(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常态化督查,督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督查发现问题采取“双线”交办,即发现问题可立即整改的,由督查组向责任主体单位现场交办;其它问题由区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收到当日督查情况后向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和责任镇(街道)交办并明确整改要求。督查组对整改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各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和制度,确保“防得住、管得稳”。三是落实督办问责。积极开展医疗机构防控督导与感染风险专项排查,对院感防控管理不到位、医废生态环保处理不力的单位责令整改。全面开展传染病防治、院感防控等专项监督检查,覆盖率100%,2022年出具监督意见书229份,出动卫生监督员1426人次,落实问题整改医疗机构36家,立案处罚20家并通报处罚情况,行政处罚2家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的重点公共场所。
2022年,我区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各单位工作推进不均衡,法治政府建设抓手不丰富,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有待加大。这些都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改进提高。
2023年,南溪区将主动作为、开拓创新,着力加强***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全力争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扎实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推动行政复议应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各项工作,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