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学义等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各部门、各下属公司:
经研究决定:
陈学义同志聘任为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陈海华同志聘任为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戴允平同志聘任为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陈永贵同志聘任为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倪健同志聘任为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综合科科长(副科职);
王磊同志聘任为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信息和城管环保科科长(副科职);
吴郑荣同志聘任为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法规和安全市场科科长(副科职);
张涛同志聘任为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副科职);
江一帆同志聘任为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三中队中队长(副科职);
许蓉同志聘任为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综合科副科长(副科职);
蒋大志同志聘任为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信息和城管环保科副科长(副科职);
张宏岩同志聘任为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法规和安全市场科副科长(副科职)。
以上人员实行聘任制,聘期两年,原职务自行免除,请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按照有关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