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人民政府解决15.5万元消防抗旱救灾专项经费
日前,兴仁县人民政府为消防大队解决15.5万元的抗旱救灾经费,专款用于消防部队抗旱救灾和扑救山火时车辆器材维护、燃油补助和生活补助。
自去年8月份以来,兴仁县持续干旱,给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兴仁县消防大队全体官兵在上级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下,积极投入到抗旱工作中去,目前已经为大山乡、鲁础营回族自治乡、黄土佬、雨樟等地为民送水522余吨,出动官兵207人次,出动车辆89台次。在扑救森林火灾和送水的过程中,油料和器材装备的消耗大,给抗旱救灾带来了极大的不方便。为此,兴仁消防大队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引起了兴仁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胡雨生的高度重视。
由于当前兴仁受灾的人多,范围广,兴仁县人民政府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为消防大队解决了15.5万元抗旱救灾经费,确保了抗旱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兴仁大队将以此为契机,全力以赴的做好抗旱救灾工作,不辜负上级组织的关心和支持,全力打好抗旱救灾这场攻坚战。
编辑:刘永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