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工商局消费警示十一——保险营销仍需规范理性投保方保险
近年来,随着消费者保险意识逐渐增强,购买各类保险的消费者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保险消费投诉也呈上升趋势。陵川县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各类保险时,一定要特别留心,勿盲乱买,做到理性投保。
1、选择资信较好的保险机构。消费者一般可选择在当地经营时间较长、口碑良好并且为大众所熟知的保险公司和其它经营保险的部门,不要轻信***推销保险业务的人,也不要看人情的面子购买保险。在购买保险时,要综合考虑保险公司的知名度、声誉、产品的丰富程度,同时和自己的需求相结合,选择自己所需的险种,不应盲目投保。
2、看保险条款:人们在买保险之前要准确地了解保险的内容,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自己看明白文字材料,所以想了解保险,最直接的办法是听懂推销员介绍保险。此时的关键点只有一个,就是将了解到的情况逐项用文字记录下来,并逐项在保险条款中找到相对应的部分加以确认。保险条款是保险公司同消费者签署的保险合同的核心内容,它规定着一份保险所包含的权利与义务。
3、遵循量入为出的原则。购买保险前,应计算清楚现有的收入水平及将来可能的收入能力,以保证在今后的岁月中,有足够的支付能力,以防投保数额过大、交费过高而影响家庭正常生活开销,此时如果退保势必要造成损失。
4、付款时,投保人有权要求业务员当场开具保险费暂收收据和在收据上签署姓名、业务代码;也可以要求到保险公司付款。
、投保人应对退保、减保等可能带来的损失了解清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投保人或受益人应参照保险条款的有关规定,及时与保险公司或业务员联系。
6、投保过程中如有疑问或意见,应向保险公司及有关部门反映,或向行业协会或消费者协会投诉。
在此,呼吁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保险市场,加强对保险公司的管理,保险公司也应重视对业务员素质的教育,以保障广大投保人的切身利益。(武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