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组织学习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民发〔2021〕57号)文件精神,8月5日,城区民政局组织乡镇街道办事处低保员及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工作人员,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认真学习。并就第四季度低保开展申请审核确认工作,做了具体安排。
会上要求,一是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及相关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宗旨,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文件规定,严格要求规范管理,确保政策落实不偏不倚。二是充分认识做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对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意义。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属地管理,狠抓工作落实,乡镇、街道及村(社区)要切实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确保低保政策落到实处。四是切实发挥最低生活保障兜底职责职能,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截止8月底,全区城乡低保对象2414户4192人,累计发放低保金1507.3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