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指南
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指南
一、提交的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表A.1.3);
2、申请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
4、按不同登记类别分别提交:
(1)分割、合并。
①分割或合并的情况说明;
②涉及门牌变更的提交门牌变更证明;
③涉及外墙、承重墙变更及房屋用途改变要有规划分局批准文件;
④房屋平面图;
(2)改建、扩建、加建
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设计条件及要求;
②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通知;
③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④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
⑤房屋平面图及宗地图;
(3)权利人名称变更。
①权利人变更的批准文件、财政局、地税分局审核意见,工商企业核准变更通知书;
②房屋平面图;(原房产证在2006年5月1日后办理的不需提供)
(4)房屋座落地址变更。
户籍股或派出所出具的地址证明。
注:
(1)凡提交的影印件资料需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核对章(均用不少于A4的纸张复印)
(2)影印件资料涉及单位产权的,须加盖公章。
二、工作程序
1、窗口提交文件资料
2、内部初审、复审、终审
3、窗口核发房地产权证(收费)
三、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三水区房产登记事务所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环城路50号
咨询电话:0757-87748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