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司法正气震慑黑恶势力——平定县法院扫黑除恶案件清零和黑财清底专项执行工作综述
图为平定县法院相关负责人为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吕俊介绍平定法院法警队日常安检、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
图为市中院执行局负责人向企业代表介绍执行案件的工作流程。
近日,由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吕俊带领的考察组一行来到我市,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案件清零”和“黑财清底”工作进行调研。考察组深入平定县人民法院,详细了解了平定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案件清零”和“黑财清底”专项执行工作的开展情况。
自开展扫黑除恶“打财断血”专项执行行动以来,平定县法院高度重视涉黑涉恶刑事案件财产刑执行工作,持续加大对涉黑涉恶财产刑执行力度,将黑恶势力财产深挖到底,竭尽全力实现涉黑涉恶刑事案件财产的应执尽执,有力摧毁了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截至目前,平定县涉黑案件移送执行5件,执行完毕2件,已追缴罚金及赃款共计2498万元,均已上缴。涉恶案件移送执行9件,执行完毕1件,已追缴罚金及赃款共计8.9万元,均已上缴。
提高政治站位
加强内部协作
按照党委和上级法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财断血”工作总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目标导向,加强内部协作、凝聚部门合力,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财断血”工作当做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厉的措施、最有力的手段,多措并举推进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工作。执行局和刑事审判团队、立案庭各确定专人加强衔接,加强协调配合,对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涉黑恶势力刑事案件快立、快执、快结,防止因执行周期过长,影响打击效果,努力做到“打财断血”见实效。
平定县执行局现有干警29名,其中员额法官有两名,司法警察6名。在此基础上,平定县法院执行局成立了两个执行团队,均按“1名法官+1名书记员+1名法官助理+N名司法警察”的模式组建,即以1名员额法官为办案核心,审核签署各类执行实施法律文书,审核案件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研究案件执行情况,确定案件结案方式;1名书记员为辅助力量,负责打印文书、文书上网、流程系统中操作点击各项节点、电子卷宗上传、案卷装订等辅助事务性工作;1名为法官助理和N名司法警察协助实施具体执行行为,参与送达、搜查、拘留等强制措施。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平台及应急值守系统每日签到,指挥平台文件上传下达,事项委托当天办结并回复,执行督办的办理,执行质效数据每日更新,统计报表,负责审批结案,一案一账户的案款进出等事务。
寻求上级支持
上缴涉案款物
9月中旬,省高院和市中院督导组分批次对平定县法院“黑财清底”工作进行督导,指导平定县法院执行干警转变传统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变价难题。
通过督导组的协调和相关部门的配合,最终确定对执行过程中不宜变价、难以变价、不及变价、变价流拍的财务,由省级财政部门接收实物。之后,平定县法院将涉黑高建琴案一拍二拍均流拍的两块手表及曹韶冀案的一辆大众途锐轿车顺利上缴。
加强对外联动
确保执行实效
平定县法院对外联合公安局、检察院、财政局等部门,加强部门联动,畅通联络渠道,解决执行难点,全面摸清黑恶势力组织及其成员财产状况,及时对涉案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措施,联合追缴执行款物。
同时,加大宣传力度,与宣传部门形成合力,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报纸、电视等平台,提升宣传效果,形成多方共同参与、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法治氛围,切实提高涉恶案件财产执行工作的及时性、实效性。
平定县法院内部还成立了“扫黑除恶”案件专项领导小组,由法院院长督导涉黑涉恶案件的执行,分管院领导靠前指挥,执行局长及员额法官具体承办,建立涉黑涉恶案件执行台账专人填报、实时更新,及时准确掌握涉黑涉恶案件执行情况,定期召开局务会跟进涉黑涉恶案件执行进展,不断压实案件执行工作。
同时,充分运用线上、线下财产查控措施。线上通过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查询银行存款、车辆、不动产等财产信息,对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微信、支付宝账户予以冻结,并将账户存款予以划拨;线下执行干警到被执行人居住地社区、村委会实地调查核实财产线索,对查询到的被执行人财产信息,第一时间实施查封、扣押、冻结、划拨、评估、拍卖等执行措施,确保涉黑涉恶案件财产高效快速执行。
平定县法院一系列举措,有效彰显了人民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持“打财断血”、确保“黑财清底”的态度,用实际行动弘扬了司法正气,震慑了黑恶犯罪势力,也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认可和赞誉,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明显增强,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扫黑除恶”的氛围。(王春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