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菏政字〔2021〕13号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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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新基建发展的***精神,山东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基建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鲁政字〔2020〕228号),陈平市长做了重要批示。市政府办公室结合我市实际对其中涉及菏泽的任务事项进行了初步的责任分解并起草《菏泽市新基建三年行动责任分工方案(2020-2022年)》,并要求由市发改委牵头统筹推进该项工作,各责任单位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明确细化我市承担的具体任务,进一步量化我市任务目标。市发改委根据省通知要求和市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征求了有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了《菏泽市新基建三年行动责任分工方案(2020-2022年)》(详见***,以下简称《分工方案》)。
二、起草过程
2020年12月,市政府办公室转来陈平市长批办件,要求市发改委牵头对《分工方案》征求意见,进一步完善后提交市政府研究。根据领导批示要求,市发改委认真组织实施《分工方案》修改完善工作,分别于2020年12月和2021年3月先后两次征求了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局、市科技局等24个相关责任单位的意见,并根据各部门反馈的修改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本汇报稿。
三、主要内容
《分工方案》主要包括行动目标、重点行动、应用场景、保障措施四个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行动目标。明确了2020-2022年菏泽市新基建总体目标:全市5G网络广泛覆盖,大数据中心集聚发展,工业互联网、物联网普及推广,充电桩和加氢站、特高压、高速铁路支撑有力,区域创新能力增强,新基建衍生形成新兴产业聚集发展,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亮点突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应用场景。
(二)重点行动。一是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行动,包括加快推动5G商用、规范提升数据中心建设、推广普及工业互联网和加快发展人工智能;二是融合基础设施升级行动,包括科学配置充电桩和加氢站、加快特高压发展和大力发展城际高铁;三是创新基础设施突破行动,包括积极推进新基建领域的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与科技合作和加强新基建领域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三)应用场景。一是“智慧+产业”,包括智慧工
厂、智慧农业和智慧文旅;二是“智慧+民生”,包括智慧教育、智慧医疗和智慧交通;三是“智慧+服务”,包括智慧城市和智慧应急。
(四)保障措施。明确了建立高效推进机制、加大人才引进培育力度、创新金融支持方式、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提升安全保障水平等具体保障措施。
政策原文:菏政字〔2021〕13号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菏泽市新基建三年行动责任分工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