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采取四条措施加强县区机构编制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庆阳市采取四条措施,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提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规范化、精准化水平。
一是加强实名制管理。对县区上报的实名制系统数据,以上传的文件为依据,逐项逐条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数据信息一律退回,从源头上进行规范,确保了实名制数据真实、有效。
二是规范领导职数管理。建立了《县区副科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管理台账》,对台账内容发生变化的及时更新,并按季度将变动情况报送市委编办审核后,报省委编办备案,切实加强了对领导职数的管理。
三是积极创新管理方式。环县制定了《项目人员入编管理办法》,华池县出台了《关于规范全县“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和“民生实施项目”人员编制管理的实施办法》,庆城县建立了教育编制周转池,镇原县制定了《机构编制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试行)》,合水县制定了《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等,不断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
四是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督促各县区严格遵守机构编制纪律,严禁违规设立、撤销机构或变更机构名称,严禁违规增加编制种类、突破总量增加编制,严禁违规核定领导职数等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效地提升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