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石)消费券9月17日开抢
9月17日至12月17日,我市将分四轮发放消费券,以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增长。首轮消费券9月17日发放。
消费券 刺激黄石线下消费
本次发放消费券分为两种:一种是面向黄石消费者,刺激黄石线下实体店消费的湖北(黄石)消费券(普通券),主要支持我市零售、餐饮消费;另一种是面向省外消费者的的湖北消费券(特惠券),支持“荆楚优品”“荆楚好粮油”通过电商平台扩大在全国的销售。
消费券(普通券)分商场消费券、超市(便利店)消费券和餐饮消费券三类,有8元、18元、128元等九种面值,将通过互联网平台以电子消费券的形式发放。实际消费金额须满足消费券面值3倍及以上方能使用。消费券可与平台和商户优惠券叠加使用。消费者可通过支付宝、微信支付、美团、云闪付四家平台APP上领取,每人每轮最多可在每个平台选取1种面额抢领,每个平台限抢领1张,不同平台可重复抢领。
消费券将从9月17日开始至12月11日,在中秋、国庆、“双十一”“双十二”期间分4轮多批次投放。首轮中秋消费券分2批发放:9月17日20:00投放第一批;9月20日20:00投放第二批。第二轮国庆消费券9月30日20:00投放第一批;10月7日20:00投放第二批。第三轮“双十一”消费券分4批发放:11月4日20:00投放第一批;11月11日20:00投放第二批;11月18日20:00投放第三批;11月25日20:00投放第四批。第四轮“双十二”消费券12月11日20:00投放。
据介绍,消费券仅限线下黄石实体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进行消费并在线支付时使用,不得用于充值、预存等消费,不支持跨市州区域使用。抢领的消费券限7日内使用,过期作废。
特惠券 扩大在全国的销售
针对省外消费者的特惠券将投放3轮:中秋特惠券于9月17日20:00投放;国庆特惠券于10月5日20:00投放;“双十一”特惠券于11月10日20:00投放。
消费者抢领的特惠券限7日内使用,过期作废。特惠券限用于全国范围内(仅限省外)消费者在入选指定互联网电商平台“荆楚优品”和“荆楚好粮油”销售专区消费,不得用于充值、预存等消费。
特惠券面额分38元、68元、108元,实际消费金额须满足消费券面值2.5倍及以上方能使用特惠券。特惠券可与平台和商户优惠券叠加使用。
活动期间,各商户、场所要严格规范经营。如涉及刷单***、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行为,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标价格等违规经营行为,以及不能有效执行防疫规定且不按期整改的,将取消该商户、经营场所湖北消费券核销资格,情况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肖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