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启动
本网讯 11月2日,长阳召开新一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动员会,这标志着全县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正式拉开帷幕。
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人年180元。将对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参保个人缴费部分,政府给予全额资助;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每年缴纳120元,其余部门由县财政按60元/人实行资助。
根据《宜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的有关市级统筹政策,从2018年1月1日起,要实现统一管理体制、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七统一的目标,彻底解决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参保缴费一致,但待遇享受不一致和重复参保造成国家重复补贴等突出问题。
副县长覃红到会讲话。会议要求:一是要明确目标任务,全县城乡居民参保率不得低于98%,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和民政救助对象等特殊困难人群参保率必须达到100%。切实做到不重不漏、应保尽保,保证政府补贴到人精准。二是各乡镇要迅速组织召开村组社区干部动员会,组建工作专班,安排部署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将目标任务分解到村、落实到组,压实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财政、地税、人社、民政、卫计、公安、扶贫、残联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各行政村、社区书记以及驻村第一书记也要履行职责,亲自抓,抓落实,确保在12月31日前完成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任务。
会后,县人社局、县地税局对各乡镇具体经办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确保征缴工作顺利开展。(图片由郭和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