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医保局推动民生实事见效
医疗保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定器”“减压阀”“压舱石”,是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的关键指标、重要方面。今年来,区医保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省、市、区政府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有关指示要求,以人民满意为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大力发扬“唯干唯实唯先,苦干实干巧干”精神,追赶奔跑、追求卓越,全力推进医保事业上台阶,为保障全区人民健康交上了一份满意答卷。
一是夯实工作基础,“参保资助”全落实。我局主动与乡村振兴部门、民政部门对接,进行信息比对,数据交换,及时更新困难群众人员信息,核准身份信息的监测对象纳入保障范围,督促新增人员及时参保缴费,切实解决因底数不清等原因导致的断保、漏保问题,确保全区困难群众信息核对准确、登记准确、录入准确,为医保政策落实提供数据支撑。全区121046名困难群众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100%;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114335名困难群众个人缴费部分落实参保资助1423.31万元。
二是实行政策倾斜,“三重保障”全落实。严格落实省、市、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求,对困难群众按照基本医保保基础、大病救助有倾斜、医疗保障做兜底,梯次减轻低收入人口患者负担,确保困难群众医保待遇全面落实。截至目前,困难群众住院报销共计23985人次,住院总费用14182.77万元,政策范围内费用12826.17万元,基本医保报销7743.17万元,大病保险报销891.94万元,医疗救助报销2769.7万元,报销总额11405.57万元,三重保障后困难群众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88.92%。
三是简化经办流程,“惠民政策”全落实。区医保局严格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操作规范》要求,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整合医保服务业务,在政务大厅设立医保服务窗口,放置经办指南、宣传手册等资料,结合“放管服”改革,实行一般事项前台受理即时办、复杂事项前台受理后室限时办工作模式,实现了一窗受理,集中办理,“马上办、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要求基本完成。同时,我们紧盯群众关心的烦心事,在全面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的基础上,将门诊慢特病办理、异地就医转诊备案等专业性较强的认定环节,下放到医疗机构,减少了中间环节,取得了较好效果。截至目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2860人次、异地就医一站式结报869人,认定城乡居民慢特病患者28698人,其中困难群众12315人;落实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报销政策3257人,其中困难群众2156人;为498人落实谈判药品报销政策,其中困难群众76人。
四是关注困难群体,“解困纾困”全落实。根据《安定区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行动实施方案(2022年-2023年)》,对反馈的《安定区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行动相关部门分类救助工作台账》中的57户172人,已全部按照相关政策享受住院“三重保障”待遇。
五是紧盯三重保障,“梯次减负”全落实。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持续巩固待遇保障水平,增强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功能,有效防范“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以依申请救助制度落地落实为抓手,精心组织、凝聚工作合力,通过数据比对,已为17名依申请医疗救助的患者资助18.84万元,有效筑牢了防止因病返贫致贫安全屏障。
六是紧盯动态监测,“帮扶措施”全落实。严格落实防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健全“防返贫”部门协作,我们坚持在脱贫攻坚中形成的与相关部门横向到边与各乡镇纵向到底的数据比对机制,通过医疗保障信息系统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筛查预警,坚持每月与乡村振兴部门、民政部门基础数据比对,并将比对结果及时下发乡镇核实,及时排查发现因病返贫致贫风险点和风险群体,对排查发现的风险信息,及时反馈同级乡村振兴、民政部门,及时掌握纳入监测帮扶范围对象,建立台账,精准落实医保政策,为协助落实各项兜底保障政策提供医疗费用支出数据支撑。截至目前,向民政部门、乡村振兴局、各乡镇推送重点监测对象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报销后,单次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付超过6000元以上信息615条;其他农村居民经医保政策报销后,单次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付超过10000元以上信息1327条,现已全部完成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