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个深度纠正错位越位缺位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个深度
纠正错位、越位、缺位
本网讯(通讯员 黄星河)为给全县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思想、舆论保障,实现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明显提高、队伍整体形象和纪律作风有大幅改进、人民群众对交警队伍高度满意的目标,兴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切实从三个方面入手,纠正队伍中存在的错位、越位、缺位问题。
一是深度排查职业风险。本着防微杜渐和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大队从思想动态、队伍管理、内务管理、日常工作、服务群众等方面,结合每个岗位特点,深度排查了50个职业风险点,制作成一张表格,一人一表,下发到每个民警。要求每个民警对照风险点,按照自我排查、部门排查、互相排查的要求,一月一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做到时刻警醒。同时,层层签订承诺书,杜绝违规参与营利活动、违规插手经济纠纷、泄露警务工作秘密等现象发生。
二是深度细化岗位职责。为确保每个民警做到知责、明责、尽责,大队严格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结合每个岗位实际,对各部门、各岗位职责进行细化,实行清单式管理模式。对重点工作,明确时间表、制定路线图、绑定责任人。切实增强各岗位责任心,提升各岗位执行力。对阶段性工作,如全国两会期间交通安保,实行三天一通报。对常态性工作,实行一周或者一月一通报。同时,结合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等活动,定期开展回头看,切实做到知责明责,守责担责,履责尽责。
三是深度开展督导考核。大队对照县公安局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考核方案,定期开展工作督导考核。对每个岗位民警履职情况,以部门为单位,一周一统计,统计结果由大队办公室收集整理后,在每周的周例会上进行通报。大队对全队各岗位履职情况,一月一汇总,上报县公安局警令、政工部门,与民警的加班等福利待遇挂勾,奖勤罚懒。同时,把纪律挺在前面,积极应用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提醒,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