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黄冈市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扶持计划人选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龙感湖管理区党委组织部、科技局:
为促进科技人员到经济社会发展一线创新创业,促进我市科技人才优势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切实加强我市科技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4年湖北省“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扶持计划”人选遴选工作的通知(鄂科技通〔2014〕34号)和《2014年全市人才工作要点》要求,现就开展2014年黄冈市“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扶持计划”人选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围绕全省转变发展方式和创新驱动发展实际,根据省委组织部的要求,实行省、市、县(市区)联动,在全市选拔扶持20名左右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和专业技能,并应用科技成果创办科技型企业的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及创业团队(各县市区的分解计划见附表),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引导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以职务科技成果投资创办企业,引导和鼓励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国内其他地区的科技人员来黄冈创业,引导和鼓励大学毕业生创业,引导和鼓励具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创办科技型企业。
二、选拔范围
结合我市优势、特色、重点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兴业态发展需求,面向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重点培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留学归国人员和大学毕业生创办的科技型企业,选拔培养一批科技创业企业家人才。
三、选拔方式
1.市级、县级层面人选按照自下而上、择优推荐、分级选拔的方式确定。县级人选选拨方式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并择优推荐人选参与市级层面选拨。
2.市级人选从各县(市区)推荐人选中通过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市科技局审核、市委人才工作办审定的程序择优产生,并择优推荐人选参与省级层面选拔。
3.各级培育人选原则上进行差额遴选,对入选上一级培育人选的不再作为本级培育对象,但可享受本级培养对象的相关支持政策。
四、推荐条件
市级培育人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领导,遵纪守法,信守社会公德,无不良记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身体健康,能积极参与并完成扶持计划中的各项任务。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为企业主要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创新团队骨干成员。有较强的企业管理能力和市场运营能力。
3.所创办的企业为在黄冈市境内注册1年以上,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有技术合作关系,主要经营范围属于国家和湖北省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域,围绕我市重点发展产业、行业建设目标,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活动。
4.所创办的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和市场竞争力,已取得一定的经济社会效益。创办5年以内的企业,最近一年盈利且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300万元。
5.已纳入国家和省其他科技创业人才计划的企业和已入选2013年“六个一百”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的不作为本计划申报对象。
6.各县(市区)参照市级遴选基本条件制定本级遴选条件。
五、扶持方式
黄冈市“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扶持计划”实施周期为两年。在实施周期内,市级层面给予入选对象以下扶持措施:
1.创业辅导。委托专业培训机构(组织)为人选制定创业辅导培训计划,分阶段实施有针对性的创业辅导,组织人选参加专业培训机构的创业培训,到知名企业考察学习。
2.项目倾斜。优先支持入选对象所在企业申报国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建设国家或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并在市、县(市区)科技计划中优先支持。
3.奖励扶持。对于入选对象所在企业独立研发和以产学研形式开发的技术创新成果,在市、县(市区)两级加大奖励力度,优先支持申报省级、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
4.服务保障。入选对象所属企业所在孵化器为其提供100平方米以内的创业场地,3年内免除场地租金。组织行业龙头企业与入选对象所属企业开展交流合作;根据入选对象企业的技术需求,引导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进行校企合作,组织相关技术专家赴企业进行技术攻关,***企业技术瓶颈。
5.创投推荐。组织创投机构为入选对象所属企业制订企业成长路线图,制订企业创业培育专项计划。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重点向金融、创投、股权交易以及有关政府部门推介入选对象所属企业和创业项目,并在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计划中给予优先支持。
6.补贴标准。对于入选市级、县级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市、县财政分别对本级培养工作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在各级人才专项经费中列支。
六、市级培育对象申报办法
(一)申报材料
1.《2014年黄冈市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扶持计划申报书》(见***2)。
2.自(推)荐报告(800字左右),要表述清楚申报人的基本信息、政治表现、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
3.申报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股权证明。
4.申报人创办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证书、企业上年度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审计或财务部门出具的经济效益财务证明等)。
5.公司章程及股权结构证明;
6.入资投资协议或入资投资证明;
7.其他佐证材料,包括获奖情况(取最高级别奖励一份)、主要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来源证明、承担社会职务情况等。
以上材料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一式3份),另提供申请表、自(推)荐报告、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电子版。
(二)报送时间。2014年6月25号,各县(市区)完成遴选相关工作,确定推荐人选的基本信息和培训方案报市科技局。推荐申报材料经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审核后于6月30日前报省委组织部备案。联系人:肖美华,联系电话: 8611982,电子邮箱: 511434237@qq.com。
七、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扶持计划”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各级党委组织部统筹指导、科技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市区)要加强对本区域的工作指导,结合地方实际,合理分解计划目标,研究制定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实施方案,做好资金配套等工作。
(二)市县联动推进。各级组织部门、科技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分级实施的原则,做好本级人选遴选、扶持和向上级择优推荐工作;要着眼于全省科技创业人才发展,制定常态化工作机制,落实经费保障。要完善本级入选对象档案信息,关心入选对象和其所属企业发展情况,定期***回访,加强联系服务,促进企业发展和入选对象成长。县(市区)培育人选基本信息、培养方案要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三)实行绩效管理。“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扶持计划”实施绩效与人才所属企业的发展情况挂钩。市委组织部将会同市科技局,采取第三方评价的方式对市级培育人选进行期满绩效评估。对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违反学术道德、违法经营、触犯刑律等行为的,撤销“科技创业领军人才”资格。
***:
1.2014年度黄冈市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扶持计划培养人数和推荐指标分解表
2.2014年度黄冈市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扶持计划申报书
3.黄冈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14年黄冈市“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扶持计划”人选遴选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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