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宝珠等12名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宝应县公安局:
经研究决定:
任命张宝珠同志为宝应县公安局泾河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宝应县公安局泾河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任命周洋同志为宝应县公安局曹甸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宝应县公安局曹甸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任命王志安同志为宝应县公安局夏集派出所所长,试用期1年;
任命周金平同志为宝应县公安局白田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1年;
任命张建中同志为宝应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教导员,试用期1年;
任命李磊同志为宝应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
任命王晓东同志为宝应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教导员,免去其宝应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职务;
任命何宝中同志为宝应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
免去鲁勇同志宝应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教导员职务,待遇参照副科职级;
免去张宝华同志宝应县公安局白田派出所教导员职务,待遇参照副科职级;
免去夏成国同志宝应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龙同志宝应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宝应县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