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为何绕开合法渠道找市长
郑州市民郭力得知该市东风渠4座景观桥桥面铺上了总价100多万元的进口柳桉木后,以纳税人的身份致信郑州市长,质疑政府职能部门盲目攀比、违反市情,要求规划局还纳税人知情权,制止这一现象。此新闻见报后,引起了读者强烈反响。郭力表示,如果7天后赵建才市长没有回音,他将以此为由起诉郑州市规划局。
作为一个公民,我不禁为郭力的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而感到欣喜,但同时也心生疑问,如果郭力的质疑有合法的反映渠道,能够得到及时的回馈,还用致信市长吗?
从理论上讲,公民质疑当地职能部门是有合法渠道的,譬如直接去当地职能部门进行反映,或者通过当地人大转达自己的意见,但问题在于,去职能部门反映极有可能如同泥牛入海、毫无音信;而通过人大代表反映,一位普通市民又如何与人大代表接上头呢?为此我觉得郭力致信市长,实在是无奈之举。
郭力会得到市长的回应吗?依我判断,此事经媒体曝光之后,郭力得到应有的回应没有什么问题。但,倘若郭力的致信只是悄悄进行的,会不会也如此呢?相信每个人心里都会画个大大的问号。
当然,真正的焦点并不在于市长回不回应郭力,而在于如果职能部门都能把普通百姓的建言质疑当回事,那么,郭力显然是不用致信市长的。郭力所要讨的说法,实际上正如他所言:“这封信在考验内地行政官员的执政理念和郑州的开放程度。”
从郭力准备在必要时“打一场公益诉讼官司”的表态看,显然郭力对是否能得到相关部门的回应信心不足。
现在不排除这种可能,即郭力的质疑通过致信市长的方式得到积极的回应。但即使如此,恐怕也难消这样一个疑问,如果公民不能有效地通过合法渠道去建言质疑,而非得通过致信市长的“极端”方式来解疑答惑,难道每个公民都要绕开不畅的合法渠道去找市长吗?这个问题,显然更值得有关职能部门认真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