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1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泰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1月18日-2022年1月25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86960216
通讯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保健食品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泰州市永安洲镇龙凤堂西路9号 |
建设单位 | 江苏护佑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江苏易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江苏护佑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租赁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龙凤堂中药有限公司一、二期项目西侧、电厂路东侧的闲置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主要包含保健品车间四幢、质检中心三楼、综合仓库等,依托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龙凤堂中药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等。租赁厂区所在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占地面积116000m2,本项目在租赁的保健品1号车间内生产,建筑面积18634.55m²。公司拟投资37000万元,购置提取液储罐、单效浓缩器、中空干燥箱、粉碎机等生产设备共计66台套,主要从事保健食品的生产。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生产粉剂50万袋(69t/a)、提取发酵液1240吨、片剂4.525亿片(360t/a)、胶囊剂3.3亿粒(103t/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本项目醇提、减压浓缩、精馏废气(非甲烷总烃)经管道直连收集与制粒、干燥、整粒、制软材废气(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一并进入两级“水喷淋吸收塔装置”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1#)排放;本项目混合、洗丸、包衣废气(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两级水喷淋吸收塔装置”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2#)排放;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负压收集后通过15m排气筒(3#)排放。 废水:本项目运营期真空泵外排水、冷水机组弃水、纯水装置弃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洗瓶废水、生活污水等依托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龙凤堂中药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江苏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后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经盘头中沟最终排入长江,可实现达标排放。 噪声:本项目噪声源经隔声、减振措施处理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本项目废树脂、不合格品、废过滤器、水提滤渣、废包装材料、过滤粉尘、离心料渣均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废矿物油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卫生填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