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兴化市养老服务资金使用情况的公示
依据《江苏省省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兴化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精神,现将2021年度我市养老服务资金8975.97万元实际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类1721.58万元(其中省以上补助1214.01万元、本级补助507.57万元)。
1.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补助244.01万元,其中2020年为全市905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尾款157.86万元;2021年为全市87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30户设置集成卫浴预付款86.15万元;
2.昌荣敬老院消防系统工程监理费0.50万元;
3.资助67个标准化村(居)社区居家养老中心建设补助970万元(不含乡镇(街道)建设资金);
4.乡镇敬老院护理床30%余款55.62万元;
5.新建福利院空调、电视等设备购置款451.45万元。
二、养老服务运营类1098.75万元(其中本级补助880.25万元、福彩公益金218.50万元)
1.全市36家养老服务机构一季度工作人员核酸检测费及疫情防控医疗物资款18.81万元;
2.昭阳街道“中央厨房”和老年人助餐点运营及62168人次老年人助餐补助18.67万元;
3.兴化社会福利院2021年运行经费709.63万元;
4.21个乡镇敬老院日常维修改造补助经费38.50万元及9家乡镇敬老院“消防、食品卫生安全达标”改造升级与运行补助97.50万元;
5.30个乡镇敬老院工作人员、供养老人“以奖代补”经费94.***万元;
6.71家村级居家养老体系建设及运行补助121万元。
三、养老服务福利类4284.63万元(其中本级补助4103.20万元、福彩公益金181.43万元)
1.发放全市2021年1至11月份80周岁以上老年人尊老金3624.38万元;
2.2021年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公办养老机构慰问费28.20万元;
3.发放失能供养人员护理补贴181.70万元;
4.特困供养人员医疗、丧葬、房屋维修费等统筹款268.92万元;
5.资助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医疗基本保险147.43万元;
6.23家村级助老助学专项资助34万元。
四、养老服务质量提升类1871.01万元(其中省以上补助1370.99万元、本级补助279.30万元、福彩公益金220.72万元)
1.2020-2021年全市高龄、经济困难失能老人居家养老***服务费1493.***万元(其中2020年服务88.4446人次、2021年服务43.2196人次。2020年服务及评估费540.24万元,2021年服务费953.40万元);
2.“一老一小”民政养老综合信息管理平台2021年7至12月服务费57.20万元;
3.全市36家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视频监控设备购置与服务费24.12万元;
4.2020-2021年全市662名养老护理员培训费34.62万元;
5.全市36家养老机构食品安全责任险保费2.50万元;
6.全市36家养老机构消防技术服务费20万元;
7.2021年10家公办敬老院17名养老护理员一次性补贴1.90万元;
8.2020年度387名非政府供养老人入住养老机构运营补贴16.31万元(不含兴化福利院)。
9.资助自然灾害惠民保险及老年健康等项目专项经费220.72万元。
兴化市民政局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