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贯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敦促企业依法落实防治措施
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宣贯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部署做好我区建设管理系统关于条例的宣贯工作,我局于1月25日在顺德中专学校组织召开《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宣贯会。区建筑业协会、区房地产商会、区造价与监理协会、区市政业协会等单位及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约20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条文进行详细解读,介绍了《条例》出台的目的和意义,明晰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在扬尘污染防治上的管理职责,讲解了具体防治措施,强调了扬尘污染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会议指出,在近期扬尘污染整治工作中,区镇通力合作,分组分片督查,不断加大巡检力度,有效控制了扬尘污染,但部分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仍存在思想重视不够,紧迫感不强,存在侥幸应付心理,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要求理解不透彻,执行不彻底等问题,扬尘污染违法行为反复出现,各级扬尘执法部门疲于应对。会议要求各单位要克服消极、畏难情绪,提高主动自觉防治扬尘污染的法律意识,仔细研究《条例》,逐条逐句对照落实防治措施,妥善协调生产管理,做到施工进度和扬尘防治两不误,做到扬尘污染防治“六个100%”。会议强调,对扬尘污染违法行为,执法部门将严格依照条例进行处罚,对屡禁不止、拒不整改的单位,将加大处罚力度,并纳入诚信黑名单。
会议期间发放《佛山市扬尘防治条例》200余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