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抓好抓实抓细脱贫攻坚工作
巴彦淖尔市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脱贫攻坚的各项决策部署,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政策落实、狠抓工作落实。2017年,中央、自治区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0204.85万元;市本级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000万元,较上年增长66.7%;各旗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了财政预算投入,累计达到8482.61万元;5个贫困旗县整合涉农涉牧资金2.84亿元。在扶贫实践中,进一步统筹资源,聚力攻坚,认真落实“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脱贫攻坚成效显著。
产业扶贫。实施“政府+基地+贫困户”的脱贫模式,建立了“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贫困户”、“党支部+党员(专业大户、致富带头人)+贫困户”产业发展模式,激发贫困户发展内生动力。全市已有20家企业(商会、合作社)与22个贫困结对村(嘎查)签订帮扶协议书,制定五年帮扶规划,共投入资金5800多万元,进一步拓宽贫困农牧民增收致富渠道。通过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实施产业覆盖、龙头带动,促进稳定增收。全市约80%的农牧户加入到产业化链条中,有205家重点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建立了利益联结机制,占总数的74.5%,其中130家建立了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累计注册登记农牧民合作社5123家,创建合作社示范社100家。
易地扶贫搬迁。严格执行易地扶贫搬迁各类政策,坚持群众自愿原则,合理控制建设规模和成本,发展后续产业,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严守搬迁对象精准的“界线”、住房面积标准的“标线”、不因搬迁举债的“底线”和资金项目管理的“红线”这“四条线”,加强建房成本控制,切实减少工程造价,确保贫困户自筹资金不超过一万元。截至目前,13577人搬迁任务已全部完成。
教育扶贫。着力构建覆盖全市所有贫困家庭的扶智脱贫工作机制,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实行教育扶贫全覆盖。据统计,2017年共资助生活困难学生105376人,发放资助金27847.59万元,其中,学前教育资助3078人,发放资助金442.1万元;义务资助15117人,发放资助金1710.3万元;特教资助170人,发放资助金17.19万元;普通高中资助34176人,发放资助金7814万元;中等职业教育资助39901人,发放资助金6952.5万元;大学生资助12934人,发放资助金10911.5万元。
健康扶贫。在着力解决贫困户看病费用和大病救治等方面探索出一套健全、完善、多层次的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政策体系。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政府全额补助,增加购买了补充商业健康保险;免费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了全面体检,逐户逐人建立了健康档案;对于患病的贫困人口,因病种逐人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全面落实“两提高、两降低”倾斜政策和“七个一”工程,组织开展了“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建立健全了大病救助基金、完善兜底保障机制,防止和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发生。
社会保障兜底。利用市旗县区两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开展了扶贫标准与低保标准“两线合一”工作。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民政低保范围;领取的低保金低于扶贫标准线的,由市、旗县区两级财政扶贫资金补差到扶贫标准线以上;对暂未纳入民政低保范围、但确需社会政策保障兜底的贫困人口,市、旗县区依据扶贫标准线给予直接兜底,实现贫困人口应兜尽兜,织密社会政策保障兜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