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市民积分入户顺德初审合格名单的公示
根据《佛山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4〕72号)和《关于贯彻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工作意见》(顺流管办[2015]6号)文件精神,现对初审符合规定入户顺德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附后),征询公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的相关情况和问题,要求以实事求是为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我局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予以调查核实,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公示时间:2017年2月6日至2017年2月10日。
受理单位: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科。
地 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四楼。
邮 编:528333 ,电话:22835710 。
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6日
2017年1月新市民积分入户公示表
序号 | 受理日期 | 姓名 | 性别 | 迁出户籍地址 | 拟入户镇街 | 核查分 |
1 | 2017-1-3 | 石秋月 | 女 | 湖南省吉首市 | 龙江 | 145 |
2 | 2017-1-10 | 刘斯玲 | 女 | 黑龙江省汤原县 | 大良 | 221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