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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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13日发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1月3日至2017年1月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建设西路110号,邮编:528322 联系电话:0757-25568022 传 真:0757-25534222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佛山市顺德区业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 佛山市顺德区业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黄连居委会勒流港集约工业区16-3号 | 广西钦天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业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黄连居委会勒流港集约工业区16-3号(中心位置地理坐标:北纬22°52"54.22"、东经113° 7"58.99")。项目总投资55万元,经营范围为制造水性涂料、建筑防水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制品及家用电器、塑料制品(不含废旧塑料)。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400m2,经营面积为4400m2。本项目从业人员40人,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年工作日285天。项目内不设食宿。 | 建议 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勒流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清洗废水不外排,定期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2、生产车间内粉尘、有机废气需经收集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建议项目定期清理除尘系统,防止粉尘集聚,定期对除尘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安全稳定运行。 3、生产车间设置防护距离100米。 4、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定期外卖给回收商。危险废物交有相应类别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5、搞好厂区的绿化、美化、净化工作,实施清洁生产;加强环境管理和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环保意识;加强生产管理,提高员工生产操作的规范性,以减少不必要的物料浪费现象,从而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 6、定期向当地环保部门汇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情况,同时接受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和管理。遵守有关环境法律、法规,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 7、今后若企业的生产工艺发生变化或生产规模扩大、生产技术更新改造,都必须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征得环保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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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6 09:17:50重新编辑